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921344401 18501560386
律师团队
>>
  •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18921344401(姜春律师)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18501560386(朱效武律师)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19850716853(史微微律师)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章浩律师)
律师在线
>>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无锡滨湖区房产律师,无锡滨湖区房地产律师,无锡滨湖区房屋律师,无锡滨湖区二手房律师,无锡滨湖区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无锡滨湖区经济犯罪律师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滨湖区> 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滨湖区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滨湖区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签订购房合同,我在南开区看中一套房想买
  我在南开区看中一套房想买,首付要六成,我先付了三成签了合同。现在剩余的钱我无法凑齐,想退房,开发商要扣我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合理吗?当初是他们骗我签合同的,现在他们只认白纸黑字的东西,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纠纷 迫切等待您得回复!
  本人在铁西区租住一套房,未到期,房主要求腾房。双方有收条注明租住日期至截至日期!想请问收条是否有法律效力,该怎样解决?

·房子问题,我想买房远东开发商还没有盖却让我们一次付款我心里不踏实该怎么办
  我想买房远东开发商还没有盖却让我们一次付款我心里不踏实该怎么办

·房屋部分资金逾期!开发商要单方面解除合同!
  房屋部分资金逾期!开发商要单方面解除合同!

·承租者提前退房的处理方法
  承租者与我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1年,租房押金1300元“备注:租房终止,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租赁合同“双方责任及义务”中有一条这样规定:“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承租者刚好住满9个月,因家中原因,打算搬走,他提前一个多月通知了我(但他打算搬走的时候刚好是腊月二十七,那个

·房屋室内落水管漏水造成损失如何计算
  房屋室内落水管漏水造成损失如何计算

·房屋全额付款,又想公积金贷款装修,新房的房产证又没下来,该如何?
  房屋全额付款,又想公积金贷款装修,新房的房产证又没下来,该如何?答

·再婚以后立遗嘱对婚前房产可以吗
  

·这供暧费应该谁来交,我是2006年购买二手房
  我是2006年购买二手房,有产权证,当时去物查询取暧费及物业欠费问题,查出欠取暧费96年开始到那年我也不记,当时房主提供单位证明,这部分取暧费应该是单位交付,当时物业同意房主交付2006年所欠下的10%取暧费,当是物业说这笔欠费物业与房主单位欠费。可是2011物业换了一次又一次,这次又让我交这笔欠的取暧费,合理吗,供暧也是商品,我没有接到供暧,让我付款,合理

·能不能要回租房押金
  我通过中介押一付三租了1个单间
在签合同之前我明确我是短租,但是让我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说保证房屋基本设施正常使用,房子大门是坏的,窗户是坏的。
现在住了2个月我不住了,中介说我违约要扣下剩下一个月房租还有押金,让我马上搬走。
我能不能要回我的押金和房租


·出租房被偷,出租房被偷2号晚5点半左右放内被偷已经被摄像头拍下小偷的身影
  出租房被偷2号晚5点半左右放内被偷已经被摄像头拍下小偷的身影背着我的东西出门作为房东没有及时制止陌生人进入是不是有一定的责任(已经报警)

·这套房产是男方父母借款、投资还是赠予?
  问题补充:就前述自建房屋、女方外借钱款以及男方单位住房补贴问题,如果女方聘请律师,哪些证据是可以请律师帮忙收集的?女方应该提供哪些证据给律师?律师的职责范围是哪些?女方可对律师提出哪些要求?男方长期用脏话辱骂女方算不算家庭暴力?因为男方的坚持(男方是离异再婚,自己有儿子,一直反对女方生孩子),导致女方数次怀孕又被迫流产,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女方是否可以索要赔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01560386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法律处理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下面将结合法院的审判实践分析一些具体情形。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


  • ·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维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拆迁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方案有:1、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


  •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


  •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 ·中介买卖房屋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


  •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


  • ·房屋产权登记程序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是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登记程序如下: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nbs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定期租船合同(二)
      (波尔太摩格式)  (1974年7月1日最新修订)    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  经1909年2月6日、1911年3月13日、1912年3月6日、1920年6月10日、  1939年3月1日、1950年1月1日和1974年7月1日修订。    第一部分    ┌────────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房屋的确权面积
          确权面积也可以说是产权登记面积,产权登记面积是房屋竣工验收后,购房合同内填写的测绘后面积(一般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应在90天内将此合同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注册,合同内的建筑面积也就是将来的产权证上的产权登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因开发商售出的只


  •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禁止条件: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滨湖区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滨湖区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0156038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无锡滨湖区房产纠纷律师
    www.wx148.net
    Copyright © 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