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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阴大福蚕种场旧址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江阴大福蚕种场旧址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江阴大福蚕种场旧址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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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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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何去公正 需要的证件。
没的房产证?为什么没有?是新房还没有办还是就办不了呀?如果没有产权证,办不成公证的。。可以由律师为你和卖房人之间办理协议见证。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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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改建,重新建的房子被**人员推倒
重新建的房子被**人员推倒,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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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村无房户要建房村里
**村无房户要建房村里,街道,县里都说你们村是规划区不能批怎么办?我们是农村人国家规定一户一房,我们没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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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楼房与低层楼房间距应该是多少?
各们律师你们?现住在一栋有六层楼房的第三楼,现在开发高在前面要收一?3层的高层?你们说相隔多少米才他们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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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我家是峨眉农村的乐山电力局改建又加建了一组高压线要求我家拆迁房屋他
我家是峨眉农村的乐山电力局改建又加建了一组高压线要求我家拆迁房屋他建议我们做产权调换但又没有说清具体的赔偿标准请问现在的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我们应该要求些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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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财产安全问题,在出租房里东西被盗
在出租房里东西被盗,请问可以找房东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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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我05年6月份结婚的当时年纪小07年领的结婚证家里的房子都是领结婚证前
我05年6月份结婚的当时年纪小07年领的结婚证家里的房子都是领结婚证前买的还有2个孩子现在离婚他不想给我孩子要是起诉法院能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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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单独买的房子,婚后还是属于个人资产吗?
婚前一方单独买的房子,婚后还是属于个人资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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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您好律师,本人自2010年5月28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从6月份开始交房贷。合同上明确写着2012年1月21日前交房。但是关于违约责任那几项是空白的。现在看来房子要2012年12月份才可以交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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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办了一所幼儿园
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办了一所幼儿园,所有证件齐备,现在修铁路要拆迁,请问该如何安置或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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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甲已双方合同已经到期
甲已双方合同已经到期,且甲方已经发通知说房子要拆,甲方还来收房租。。请问乙方不交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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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续租应该没问题
续租应该没问题,问题是你给那人的钱房东不会认可,你还要再给房东房租。如果房东不与你续签,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房东答应过续签,否则你只能再找房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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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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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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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
购买二手房“让人欢喜让人忧”,由于对许多细节不够了解,不少购房者往往难以规避风险,跌进购房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专业律师认为,所谓的“合理避税”在法律上没有很大的风险,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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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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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房屋估价机构的程序
一、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二、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房屋拆迁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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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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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买?要不要交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上住宅交易,除开发企业转让的以外,可以免收土地出让金,仍按划拨用地登记管理;其他用途房产交易在办理完新房产证后,由购房者到相关分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金由哪一方交纳由房屋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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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2005]5号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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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的原因。对于开发商而言,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②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④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⑦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⑧土地、房屋等有关部门查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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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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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宅房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是如何划分的?
1、当前南京市普通住宅房与非普通住宅房划分标准是以面积和容积率来界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为普通住宅,反之是高档住宅。2、面积在144㎡以下是普通住宅。在南京购买90㎡以下可以享受1%的购房补贴,90-144㎡之间可以享受0.5-1%的补贴,144㎡以上是1%的补贴。如果不是普通住宅,契税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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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跟其它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此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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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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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动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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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或采取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并规定了两个罪名,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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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指负有直接责任的军人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军队房地产管理和使用规定,未经有权机关借故依法审批,有偿或者无偿改变军队土地、房屋、国防工程设施、林木的产权关系,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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