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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生了两个小孩没有结婚证现在要分开了要怎么办
  结婚了生了两个小孩没有结婚证,受不了家庭的暴力现在要分开了要怎么办

·咨询一下:军人家属有没有探亲假的规定?
  有谁知道,国家法律对军人家属有没有探亲假是怎么规定的?请答复。谢谢!

·未婚先孕再办理结?,未婚先孕再办理结婚会罚款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未婚先孕再办理结婚会罚款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财产分割,请问:妻子在外地工作2年后回到本地工作
  请问:妻子在外地工作2年后回到本地工作,发现自己老公有了外遇,而且无意中得到了一份关于这两个人在近一年中的生活经历记录(是她老公写的),现在两人闹离婚,请问就目前情况能认定男方有过错吗?离婚时男方最大能得到家庭财产的百分之几?(就一套房子市值40万)

·请病假会被扣钱吗?,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
  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想请问一下我请病假,有提供病历证明,会被扣钱吗?我指的是计时的员工,谢谢回答!

·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

·关于离婚夫妻债务问题?,我现在要离婚
  我现在要离婚,前夫赌博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国家出台了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国家出台了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对农村老年人是个好事,可是乡政府的工作人员说:要所有的儿女都要年年交齐养老保险金超过60岁以上的父母才能让领保险金,佛侧不让领,儿女交不交保险这是个人自由怎么跟超过60岁以上的父母们参连上呢,这样的政策是不是太不合理了!况且儿女们办结婚证的时候都已交过养老保险了,当时不交就不给办结婚证。谢谢指导!!!

·离婚咨询,离婚咨询,离婚咨询
  离婚咨询

·自己家银杏树可以买卖?,要如何买卖呢
  要如何买卖呢

·婚姻有没有结过婚,我想咨询一下
  我想咨询一下,怎么样才能查到一个人有没有结婚过。

·怎么样才算构成婚姻诈骗罪?
  我的一个朋友在前段时间结婚了,但是婚后十几天后新娘一去娘家不回,娘家也不予回应,这位朋友在新娘身上花了很多金钱,实在不甘心,想要付之法律维权,但是又不知道这算不算构成婚姻诈骗罪,所以托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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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处理离婚分割人身保险利益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处理要公平、合理,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便于操作。        第一,对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的分割。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种合同


  • ·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可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必要时,可以。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恶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


  •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应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保险责任范围内


  •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2.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重婚违反了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重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后果:(1)重婚无效;(2)因重婚导致合法婚姻解除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3)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涉外婚姻案件的送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


  • ·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不同的4种情形,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简述一下:1、在重婚情形下。毫无疑问,重婚行为是重婚方造成配偶另一方精神上的极其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把重婚情形放在了第一种情形。如果因重婚导致离婚,重婚一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配偶另一方可否根


  •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


  • ·未婚同居流产后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1992年2月起,法院受理因为同居产生的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不受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以看出,在法律上对于同居关系的保护力度是十分薄弱的。为了维护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法律保护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所以,一本结婚证不仅仅只是一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存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


  •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n


  • ·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        


  •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或者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本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新设置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法律条文: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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