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无锡法院
无锡仲裁
无锡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江阴遗产继承律师
江阴遗产继承律师
江阴遗产继承律师
江阴遗产继承律师
联系电话
>>
18921344401
(姜春律师)
18501560386
(朱效武律师)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
18951945636
(章浩律师)
律师在线
>>
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律师
>>
无锡市遗产继承律师
江阴遗产继承律师
宜兴遗产继承律师
锡山区遗产继承律师
惠山区遗产继承律师
滨湖区遗产继承律师
梁溪区遗产继承律师
新吴区遗产继承律师
无锡经济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无锡太湖新城遗产继承律师
惠山经济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无锡律师导航
>>
无锡市律师
江阴律师
宜兴律师
锡山区律师
惠山区律师
滨湖区律师
梁溪区律师
新吴区律师
无锡经济开发区律师
无锡太湖新城律师
惠山经济开发区律师
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无锡江阴顾山镇继承律师,无锡江阴顾山镇法定继承律师,无锡江阴顾山镇遗嘱继承律师,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顺序,无锡江阴顾山镇遗赠扶养协议,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律师,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权律师,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
无锡江阴顾山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江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华士镇遗产继承律师
嘉茂国际花鸟园遗产继承律师
江阴要塞国家森林公园遗产继承律师
周庄镇遗产继承律师
澄江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江阴
> 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律师
无锡江阴遗产继承律师
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房屋手续及收费,我老公去逝了
我老公去逝了,儿子我给买房了,放弃这个房子继承,我怎么办手渎及缴费?
·
房产继承或赠送,房产是我父亲和我母亲买的
房产是我父亲和我母亲买的,现我母亲过世多年,我父亲再婚,婚后我父亲单方出资将房屋装修了,现我父亲要把房屋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继母有干涉权吗?
·
遗失,在旅馆开房间睡觉第二天退房项链忘了拿
在旅馆开房间睡觉第二天退房项链忘了拿,报警了抓了服务员但没有确切的证据,人家死不承认怎么办
·
遗产的继承与分割,我母亲去世一年我父亲没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再婚并且让这女人及其子
我母亲去世一年我父亲没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再婚并且让这女人及其子女住进来,这房子的户主是我母亲,我母亲是有工作的,给我们留下了一些存款,因为父亲现在只听那个女人的,对我们不好,这个女人其实是有企图的,我和妹妹还有亲朋好友,邻居都看的出来,再三劝告我父亲,但是他不听,无耐我与妹妹商量想已诉讼的方式能不能要回我们的一半房产与其它财产。要以什么理由诉讼。
·
婚姻继承问题,Q1法院按什么标准(或规定)来判决孩子归离婚双方哪一方所有?Q2孩
Q1法院按什么标准(或规定)来判决孩子归离婚双方哪一方所有?Q2孩子可否自主选择双方中的一方?Q3过错方是否有权利索要财产及孩子?Q4若过错方为男方,孩子归女方,孩子与男方的法律上的关系是否还为父子?若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能否提出与过错方脱离关系?关系脱离后,孩子能否享有对男方家产的继承权?
·
2010年因病死亡的子女遗属问题
我的孩子今年20岁,是大三的学生,其父于2010年3月因病去世。现在厂方因孩子年满18岁而拒付生活费,请问,我有哪些相关条款可以申请?
·
关于继承问题请律师解答下
关于继承问题请律师解答下
·
遗产继承问题,遗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问题
·
遗传继承的几个问题,1,1,遗传如果有若干项,如果有一继承人只对
1,遗传如果有若干项,如果有一继承人只对一项参与继承,其他几项放弃继承,这种情况是否仍然叫参与了继承?2,一方继承人对几套房屋中的一套要求拥有若干年使用权的前提下放弃其所有权,这是否理解为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
·
遗书,我老公在去世前曾让我代笔写下遗书
我老公在去世前曾让我代笔写下遗书,是铅笔字的。签名也是铅笔的。注明房产和车归我们的女儿所有。他曾离过婚,也有一女。请问铅笔遗书有效吗?
·
继承法,有房产一方是再婚
有房产一方是再婚,另一方为初婚,如果有房产一方故去,另一方是否可以继续享有居住权
·
房产纠纷问题,没有遗嘱就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割遗产
没有遗嘱就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割遗产
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01560386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
·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
·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
·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有先后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中不在有先后顺序
·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员?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
·
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
·
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
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遗产的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
·
哪些情形导致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什么是继承恢复请求权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受侵害人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恢复其合法继承权的法律活动。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以恢复自己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物权为目的的诉讼活动。因此,只有当侵害实际发生时或发生后,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代理人才可以提出,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通过协商合理解决,也可以向村(居)
·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来源:作者: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为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合法权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确认继承权的公证。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当事人填写的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
·
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
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隐瞒境外存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境外有数额较大的存款,隐瞒不报的行为。
·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0156038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无锡江阴顾山镇遗产继承律师
www.wx148.net
Copyright
©
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