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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债务纠纷,请问2011年8月30号7万块到期的借条至今未还也没有说不还就是拖时间
  请问2011年8月30号7万块到期的借条至今未还也没有说不还就是拖时间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购房资格转让,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
  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将自己的优先顺位购房资格与同事的购房资格转让了(学校明文规定不能转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转让金。现在对方不支付一分钱的转让金,让我交房遂起纠纷。请问购房资格的转让国家有无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们的合同是不是无效?

·转让公司股份,转让公司股份
  转让公司股份

·个人三角债咋办,我从07年起陆续借给朋友钱100多万(本金)
  我从07年起陆续借给朋友钱100多万(本金),也是以我的名义四处为他借的。年利息约定2分5,现在连本带利已达300万元左右,到现在他也没还过本息,都是我在付别人的利息。当时也担心他的还款能力,就通过律师把他在另一单位他的债权转让给我(但是他在那个单位的债权还有两个合伙人,当然后经单位同意他们于07年底三人把债权分割了,但也说明了以后有债务三人要共同负担),现

·关于离婚夫妻债务问题?,我现在要离婚
  我现在要离婚,前夫赌博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在?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在?

·死者生前债务,你好,你好,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没有法定的偿还
  你好,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股份转让,我和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公司
  我和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公司,对方占`我占@现在我要离开,怎么结算?谢谢

·三方债务,陈某给杨某担保拉一车化肥
  陈某给杨某担保拉一车化肥,陈某给化肥这家(刘某)打了欠条,杨某没有任何手续,刘某向陈某索要化肥款,陈某向杨某要时杨某说给了厂家,厂家说没给,刘某要起诉陈某,不得以陈某把钱给了刘某,但陈某还有没有办法向杨某索要化肥款。

·债务,可否拿自己在村集体承包的土地
  可否拿自己在村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信用社贷款

·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男友婚前买房付了首付
  男友婚前买房付了首付,申请了贷款,但是还未批下来,我们现在想领取结婚证,房子是否算共同财产?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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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夫妻一方的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考虑到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并非所有担保之债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重点要考量该债务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关。


  • ·追债注意事项
      企业在追债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法定条件及程序发行,并在一定期限内依约还本付息的并以公司债券形式表现的一种公司债务。公司债务是指在公司应承担的公司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对外承担给付的义务。如公司签约产生的给付义务、公司侵权产生的给付义务等等,都应包括在公司债务中。从这一角度来看,公司债是公司债务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又与其有着


  • ·隐名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
      因隐名出资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主要有两种:一是名义出资人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产生的纠纷;二是实际出资人与第三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而名义出资人拒绝履行并主张股东权而产生的纠纷。(一)名义出资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资格的取得不以实际出资为必要条件,名义出资人虽然并未实际出资,但是其是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


  • ·讨债技巧—擒贼擒王催款兵法
      擒贼先擒王法,就是捕杀敌军首领或者摧毁敌人的首脑机关,陷敌方于混乱之中,便于彻底击溃之。  擒贼先擒王之一计催款活动中的主要内容是:面对欠债方,催款时要找能够拍板还钱的人作为讨债目标,即找到所谓的“王”,以迫其还债,不要与其下属或不相干之人纠缠不清,空耗精力。找准“王”后,要集中力量,彻底打击“王”,进而迫其拍板还清


  • ·讨债技巧—欲擒故纵催款兵法
      若想擒住对手,不妨先放纵他一下;若想从对方得到好处,不妨先给他一点甜头。  欲擒故纵,欲取先予的策略在我国古代的军事上曾得到广泛运用,有许多成功的战例。“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战争是你死我活的,在某种条件下,要想夺取和保存某种东西,必须付出一定代价,必须暂时放纵之,以等待时间,创造条件,最后把它夺回来。三国时期,诸葛


  • ·债务相关原理2
      1、迟延履行原理。债务人能够履行而不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履行债务,而是拖延时间,以此达到逃债的目的。  2、违约毁约原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债务人经过综合平衡利益,认为违约毁约所得到的利益要远远大于因违约毁约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债务人因此选择拒绝履行的方式来实施逃债,使债权人的原计划的债权利益落空。  3、担保落空原理。


  • ·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时,第三人是否享有异议权?
      依照《适用民诉法意见》第110条之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该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享有异议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61条、第63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可以依申请


  • ·讨债技巧—杀一儆百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杀一儆百“这一兵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好些个,而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兵法。  应该选择好这个要杀的“一”。  选准这个“一”非常必要。选准了,确可以起到威慑


  • ·公司改制逃债法律效力
      第一、企业以优质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的债权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的,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公司应当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讨债技巧—围魏救赵催款兵法
      围魏救赵这一兵法,动用到军事上,是指要避开敌人坚实的部分,而向敌人的弱点发起功击,这样比较有利消灭敌人;动用到经营活动中,则是乘虚生产新产品,开辟新市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争得一度之地;运用到催款活动中,强调要用迂回战略,找到牵制债务人的致命之处,迫其主动还债。围魏救赵这一则兵法的故解语是:“共敌不如分敌,敌阳不如敌阴


  • ·并存的债务承担概念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是增加债务人的人数。由于第三人的加入,债务人增加,成为多数债务人的债。总的原则,第三人加入后,与债务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对同一债务负连带责任。债权人


  •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盗掘古人类化石罪和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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