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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山区侵权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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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本人在某公司上班,在工作中左手中指被机器压伤。现鉴定为十级伤残,当时以怀孕40多天,由于手照过片,医生说小孩不能要,最后小孩打掉,想问一下有些什么赔偿,赔偿是多少。本人22周岁,月工资2200左右。谢谢

·工伤右手骨拆赔偿,我是一名外来打工仔
  我是一名外来打工仔。因工受伤。现有工伤认定书,但手臂上还有钢板无法定级是这样吗、我以受伤16个月了厂方一直不解决。劳动局又要等做定级后才管是这样吗,现我们厂就快买了,还是无法解决,我以后又该找谁。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死亡赔偿,我表弟在学校被人杀了
  我表弟在学校被人杀了,学校是不是要赔偿

·意外怀孕,我想请问一下我的男朋友把我弄怀孕最后不要我了我改怎么办我可不可以索要赔
  我想请问一下我的男朋友把我弄怀孕最后不要我了我改怎么办我可不可以索要赔偿

·工伤赔偿费继承问题,亲生母亲没权继承
  亲生母亲没权继承。

·工亡后的赔偿费中是否有该人父亲的钱是多少?
  工亡后,所在公司给家属一笔抚恤金,这笔款项里是否有亡人父亲的养老费,如果有该按多少比例给付给老人。现在家属从抚恤金里给老人打了一笔钱,但是老人没有密码取不出钱了,情况是该家属现在不承认给老人这笔钱,钱谁也动不了。该人生前所居住的房屋是老人名下的,是否归老人所有。

·车祸赔偿,我朋友酒后驾车
  我朋友酒后驾车,撞伤两人一重伤一轻伤,现已痊愈,交警认定7分责任,我朋友赔偿多少钱,我朋友付神魔责任

·工伤赔偿费继承问题,不可以要求继承
  不可以要求继承。

·肇事者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能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
  肇事者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能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p>

·国有土地征用应该赔偿费费标准底于集体土地吗?并且人员也不予安置吗?
  我们是扬州仪征人,我们生产队的土地70%被国有大型企业仪征化纤征用,当时招工每户不到一人,后来再也没有安置过村民,现在三十年过去了,原先招工的人都已退休了,许多村民因失去土地,又没有合适的其他工作只能打点零工,生活较为困难。98年仪征市将我组村民以全征全拆转为居民户口,但却没有享受居民的福利待遇。现在政府要征用剩下的几十亩村民的自留地。政府说你们是居民,田里

·农村(自圈地)承包自种白果林被政府征用如何赔偿?
  农村(自圈地)承包自种白果林被政府征用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中有关城乡户口的赔偿问?(急!)
  交通事故中有关城乡户口的赔偿问?(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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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其他赔偿义务主体应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免赔对象只能是已经收到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依据刑事类法律规范所作司法解释或批复只能适用于刑事诉讼之中,其适用主体的范围至多只能扩张到民事诉讼中的刑事被告人,而不应扩张到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被告。肇事者已负刑事责任,其他赔偿义务主体不得据此而免除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义务。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人


  • ·当事人一方以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获支持?
      当事人可以以其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遭受损害为由要求侵害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能否成功获赔,当事人还须证明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并且当事人遭受了“严重精神损害”等要件。


  • ·何谓无赔款优待?获得无赔款优待需具备何种条件?
      为了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保险人实行无赔款优待办法。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  获得优待条件:1、保险期限必须满一年;2、保险期限内无赔款;3、保险期满前办理续保。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办案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起诉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原告在起诉时,要预交诉讼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诉讼收费部分)在“官司”打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2、 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一、起诉与受理     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刑事判决后,受


  •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 ·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


  • ·损害赔偿一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xxx开发总公司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庭审。通过刚才法庭调查,我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不能采信。有些证据明显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我方进行敷设潜管施工地点与原告所称事故地不是同一地方。下面我谈谈几点意见:   &#


  •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确立,专利权人向侵权人索取的赔偿数额,应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既得利益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如果权利人销售数量减少的总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沪司鉴办[2008]1号      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    


  • ·强迫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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