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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补助,我是今年1月18受工伤被坚定为十级我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钱``能陪多少
  我是今年1月18受工伤被坚定为十级我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钱``能陪多少

·我在拔河比赛时把脚扭伤算不算工伤
  我在公司举办的拔河比赛时把脚扭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里的那一条

·工伤赔偿,我爸搞建筑不小小心从六楼摔下来
  我爸搞建筑不小小心从六楼摔下来,粉碎性骨折,经两个月治疗通过司法鉴定为六级伤残。我想请问这该怎赔偿呢,从那些方面要求赔偿呢,以六级定的话是多少钱一级的,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假身份证上班出现工伤公司怎样处理
  员工以假身份证在公司上班几个月,公司也给该员工买了意外保险,现在该员工出现工伤.那么种情况公司应怎样处理

·工伤赔偿方面,您好我是在一家园林打工的农民工
  您好我是在一家园林打工的农民工,我在工作时在梯子上摔下来了,股骨颈摔骨折了,做了内固定手术,骨折部位有3根钢钉,来年5月份还要做取钢钉的手术,我想咨询一下私了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手术的医药费现在都是老板拿的,我想知道我能得到多少钱的赔偿我应该做哪些事宜。我今年25岁。

·紧急法律援助,想咨询下我是个工人.在上班期间发生事故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着样的情况下
  想咨询下我是个工人.在上班期间发生事故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着样的情况下自己有责任吗,我得需要后续治疗.我现在想和单位一次性解决不想在单位赶了自己去治疗有着个权利吗.还有个问题就是我住院是写的是别人的名字.住院手续是单位办的因为单位没给上三险.他们想要套工伤保险在着中情况下想要走法律程序像单位着种套工伤保险的行为我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去起诉单位

·因公死亡的赔偿,事业单位干部因公死亡已认定为工伤
  事业单位干部因公死亡已认定为工伤,政府该怎样赔

·左眼工伤,左眼工伤有点光感大概能评几级
  左眼工伤有点光感大概能评几级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伤,有个事情想请教一下:对于跨地区的劳务派遣
  有个事情想请教一下:对于跨地区的劳务派遣,如果派遣出现工伤事故以后,对于工伤补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适用的标准是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还是用工单位所在地?法律对此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谢谢!

·关于劳动仲裁答辩词,最后的答辩书是开庭前写好了的
  最后的答辩书是开庭前写好了的,还是开庭后再写,写好的答辩书是开庭完马上交,还是过后(一天或几天)交?

·劳动工伤,我有个朋友,我有个朋友,在粮点上班,在工作中从传送带
  我有个朋友,在粮点上班,在工作中从传送带上掉了下来,现在是左侧脸骨骨折左手腕骨折左腿大腿骨骨折现在就是腿最严重医生说半年下不了地,过半年还要去医院复查看看回复情况才能定下来能不能做些小运动,这样的病情需要三之五年才能康复,我想问一下一般这样的劳动工伤,应该赔偿咱们多少钱是最合理的。。。。?

·我在上班时被打成轻伤,赔了我钱。公司方面能算工伤吗
  上班时被一名喝醉酒的人打成骶尾骨骨折伴脱位。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我已休息一个多月。单位说不知怎样给我报考勤。我这种情况能休多长时间。能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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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如何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


  •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因犯罪或Υ法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


  •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单位认为,虽然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但是因自身身体素质引起,与其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无关,不属于工伤范围。律师认为,在工伤认定上有一个特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下,视同工伤处理。此案中,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他不是突发疾病死亡


  •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的权衡,行政审判既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


  • ·上班因私事请假回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关于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列举了如下几种:(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


  •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很多网友咨询工伤赔偿数额问题,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专业工伤律师特别总结如下,各地标准可能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律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


  •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 ·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


  • ·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如何正确把握“上下班途中”这一概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最


  •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应否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双重劳动关系”对工伤认定是否产生影响?
      "双重劳动关系下的用工风险: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若企业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工伤赔付的法律


  • ·如何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订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订立”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围绕当事人缔约能力、合同形式、合同订立时间的确认、格式条款的理解与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与承担等发生的纠纷,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


  • ·间谍罪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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