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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继承法,有房产一方是再婚
  有房产一方是再婚,另一方为初婚,如果有房产一方故去,另一方是否可以继续享有居住权

·财产的继承与分割问题,我母亲去世一年了我父亲再婚
  我母亲去世一年了我父亲再婚,我母亲生前有工作并且是房主留下些存款现在我父亲对我姐妹不好而且让那女人及其子女住房进来,他不与我们商量就这样我和妹妹一无法接受而且这女人不是真心对我父亲我和妹妹怕父亲被骗,可是太迟了已劝不了了,无耐我与妹妹商量能否已诉讼的方式要回另一半房产和一半其它财产不知道已什么理由起诉。

·关于继承问题请律师解答下
  关于继承问题请律师解答下

·房产纠纷问题,没有遗嘱就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割遗产
  没有遗嘱就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割遗产

·遗产继承问题,遗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问题

·合同继承 ,我爸去世?他承包了台客运车现在我能继承?还是其他股东继承?/p>
  我爸去世?他承包了台客运车现在我能继承?还是其他股东继承?/p>

·房子继承拆迁补贴,我姥爷在天津有个9平米的平房
  我姥爷在天津有个9平米的平房。现在姥爷90多了。如果哪天过世了。我妈妈是河北省户口。独女我妈妈能继承姥爷的房子吗。如果拆迁会比城市人少补偿吗

·公租房继承问题,我父亲生前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
  我父亲生前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在他去逝时房屋没有买断。即我父亲当时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现在此房屋户口本上有我奶奶,和继母,我女儿的名字。我,我奶奶,我继母协商,决定将来此房屋拆迁时我们选择要补偿金,并且分成三分平均分配给我,我奶奶,继母。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担心继母将来会反悔。期待回复。谢谢!

·我的女儿12岁,父亲过世,有权继承爷爷和奶奶的遗产吗?
  我的女儿12岁,父亲过世,有权继承爷爷和奶奶的遗产吗?

·怎么分清共同财产和个人遗产
  我父于2011年10月7日病逝,我想问一下以下哪个是共同财产哪个是个人遗产:1.企业年金2.养老保险3.住房公积金4.太平洋保险

·使用权房能被继承吗?,父亲与小儿子住一起
  父亲与小儿子住一起,是使用权房。现父亲去世,父亲的其他子女(该处没有户口)有权继承父亲的那份吗?有何法律依据?

·遗产处理,丈夫去世后遗产怎样处理
  丈夫去世后遗产怎样处理,就是说:父母、妻子、女儿应各分别拥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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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遗产可以留给亲人以外的人吗?
      可以。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可以。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 ·哪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按法定继承就讲违背死者的真实意思。   


  • ·什么是遗产信托?
      遗产信托是基于财产传承目的的理财工具。遗产信托不将遗产直接交由下代继承,而是交由受托机构对遗产进行管理、营运与分配,后代只能继承信托利益;委托人预先以设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


  • ·转继承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转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


  • ·我国代位继承所存在的缺陷
      1、我国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不受代数的限制并不十分合理,尤其是非婚生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数过多会使这些与被继承人既无亲情又无生活上的依赖扶助关系的人成为继承人,这样就不公平不合理。例如:某甲在A城与某乙结婚,育有一子,后某甲出差,在B城与另一女子某丙生有一子,其后某甲与某丙并无瓜葛,某丙与其子先于某甲死


  • ·代位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由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可以看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是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最高院关于继承法意见中28条又从反面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将代位继承严格限制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情况。但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如果生前做了继承法第七条的行为,丧失了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代位继


  • ·遗嘱执行人可否收取报酬?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付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执行人可以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报酬;如遗嘱人未明确报酬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给付的,也应允许,同时,执行人也可以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协商报酬金额。


  • ·哪些人适合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 ·哪些遗嘱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信托无效:  (一)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遗嘱信托的财产不能确定的;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信托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的;  (四)委托人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的;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的; 


  •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


  • ·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范围确定后,理财规划师就根据市场价值对遗产进行


  •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根据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办理森林案件解释》)的规定,“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

    ·虚假广告罪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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