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921344401 18501560386
律师团队
>>
  •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江阴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江阴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江阴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江阴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18921344401(姜春律师)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18501560386(朱效武律师)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19850716853(史微微律师)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章浩律师)
律师在线
>>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律师,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地产律师,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屋律师,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二手房律师,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经济犯罪律师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江阴> 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购房延期交付问题,购房延期交付问题
  购房延期交付问题

·门面店出租合同违约赔偿,房产买卖不影响租赁
  房产买卖不影响租赁。如果房东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需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离婚后的纠纷,已经离婚,已经离婚,孩子房子都判给他了,他又把孩子
  已经离婚,孩子房子都判给他了,他又把孩子撵出来了,我为了孩子上学租了房子,这个费用应该由他承担吧?

·我们现在买了一套新房,名字是我老公是不是夫妻共同
  我们现在买了一套新房,名字是我老公的,是不是夫妻共同的,如果他要卖,我有没有权利反对

·房产如何公证,我母亲有一儿一女
  我母亲有一儿一女,我是姐姐,我弟弟于今年过世,由于种种原因我母亲决定把房子给我(房子为单位宿舍楼),现在房子是直接过户给我好还是写遗嘱公证好?如何办理,请详细回复!~

·二手方买卖,我相中一套回迁房子
  我相中一套回迁房子,但是房产证没下来,不过有和开发商签的协议,他已经进户开发票了,那我买它的房子是不是很危险,我怎样做才好呢

·租房纠纷,您好,您好,请问我的房子租房户搬走,在租房期间
  您好,请问我的房子租房户搬走,在租房期间私自搭建的违章棚经多次协商就是不拆,影响我再次出租和使用,我是直接起诉还是找派出所

·低保楼过户转让,妈妈买的经济适用房
  妈妈买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妈妈过世了,我可不可以办过户,继承这个房子?继承后可不可以卖。我父亲早就过世了,我家就我一个孩子

·婚后买房怎样才属于个人的财产
  婚后买房怎样才属于个人的财产

·离婚房产问题!
   妻子出轨丈夫起诉离婚,男方本地江南八区家里刚拆迁,被拆迁房子是产权证是父母的。女方户口是在近两年和男方结婚后从江宁区迁到男方家来的,我与妻子,小孩户口与父母在一起。男方家这边在2007年已经土地征收过了。现在拆迁了按家里实际面积和人口共分得5套房子,被拆迁房私房是父母之前建的,包括后来因家里人口多了害怕拆迁面积不够扩建也是父母出资扩建的。现在女方不肯离婚想

·房產過戶問題,房產過戶問題
  房產過戶問題

·房屋租赁,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意乙转租
  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意乙转租,约定租金每月1000元,租赁期限自2002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乙与丙签订转租合同,约定租金每月2000元,租赁期限自2002年12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2003年6月1日,在乙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甲与丙签订了买卖协议;2003年9月1日,丙取得该房屋的产权的同时书面通知乙,声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01560386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房屋买卖中的违法行为
      1.阴阳合同、司法判决避税或将增加所谓的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格,另一份合同是为了规避个税的虚假成交价格。以一套原价100万元,实际成交价格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按照新政计征20%的个税,那么需要缴纳20万元的个税;如果通过签署阴阳合同,将成交价格填写成100万元,那么该二手房差额部分


  •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买卖合同
         出售方(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一九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 甲方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深圳


  • ·房产异议登记指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


  •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甲方在


  • ·买房收房法律常识
          一、商品房验房交付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能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


  • ·公租房使用权允许转让的情形
      1、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2、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


  •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应当协助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出卖人应当在抵押权消灭后为买受人


  • ·被继承人继承房产的,该如何分割?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


  •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房屋是先继承还是先办理公证?
      继承房屋出售前必须先做好继承公证。然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再进行上市交易,以免出现交易纠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


  • ·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是赠与还是出借
      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0156038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无锡江阴江阴君山寺房产纠纷律师
    www.wx148.net
    Copyright © 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