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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阴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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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老公家里打人,前几天还到法院起诉我了,说我去拿起诉书,我想不
  老公家里打人,前几天还到法院起诉我了,说我去拿起诉书,我想不明白怎么回事

·家庭户口变更问题,我家住在沙坪坝区歌乐山金刚村
  我家住在沙坪坝区歌乐山金刚村,我家里有父亲、一个兄弟今年已25岁,到了适婚年龄,而我已结婚并且有一个女儿,我结婚后打算在娘家这边安家,所以我和女儿户口都在父亲的名下,但弟弟也快成家,为了避免以后发生摩擦,我想把我的户口单独分出来,但现在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暂时还没有自己的房子,不知能否办理。

·请问我和妻子分居两年了!现在找不到她!我可以单方面离婚吗?
  请问我和妻子分居两年了!现在找不到她!我可以单方面离婚吗?

·嫌犯在押解途中死亡,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

·是否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我和我老婆因为感情不合要离婚但是我们没时间回家请问是否必须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咨询,我要和我老婆离婚
  我要和我老婆离婚,我要不要赔我的工资给她

·离婚,离婚法里的那条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自动解除婚姻
  离婚法里的那条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自动解除婚姻,2年期满,应该怎么个自动解除婚约,需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吗?拜托,帮帮我谢了。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过户或赠予另一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需法律帮助或由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店铺转让纠纷,我于2个多月前转让一家干洗店
  我于2个多月前转让一家干洗店,交付订金1000元后,没有签订正式转让协议,只有手写一份,原店主说给我装修后,我交付部分款25000元(含订金1000)。可是后来原店主借故不装修,让我先交付25000元后,不再提装修的事,现在一直和我所要余款,我不交付,他起诉我,这案件应该怎么分析

·请问离婚协议怎么写才可以保证我的权益?
  我与老公准备协议离婚,因为房子是用他的工资贷款的,已经还了两年的房贷,还有八年才能还清,我们约定好,其余的房款在八年打清后,房子过户在我的名下,可是,由于房子的购房合同是他的名字,我怕在这八年期间,会发生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情,比如他会欠别人钱,别人起诉他后再追到他名下还有房子,再拿房子偿还怎么办?请问在离婚协议中应该怎么写,才会保证我的权益?

·夫妻离婚的共同债务?,您好
  您好,一方想要提出离婚,但害怕另一方所欠的债务,但这个债务是在这一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的产生的,请问:这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一旦离婚是否也得承担这个债务?

·现在农村宅基证好办吗,我结婚有一个儿子
  我结婚有一个儿子,跟父母住在一起,我想再自己再盖一处房,不知现在宅基证好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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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


  • ·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


  • ·在国外的一方,是否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 ·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条款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对此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考量劳动者有无继续存活可能性,工作性质及内容与突发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劳动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杀等情形为工伤认定的排除事由,劳动者与家属关系是否正常,家属主动放弃治疗


  • ·夫妻均是华侨的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是否受理?
      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驻外使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①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②双方在外


  • ·配偶可因军人重婚而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适用范围。       &nbs


  • ·中国公民双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一、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可依我国民政部、外交部1997年颁布的《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


  • ·诉讼离婚证据的收集
          第一: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 


  •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


  • ·台湾地区居民离婚证明的认定
       大陆公民与台湾地区公民在大陆申请结婚,如果台湾地区公民出具的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中有证明其离过婚的离婚证明,其离婚证明应当是:一、离婚证明系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果离婚的一方是大陆公民,该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应申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定方可具有法律效力;二、离婚证明系外国登记离婚证书


  • ·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则
      我国规定的涉外结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986年《民法通则》第147条、1983年《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1983年《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1983年《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具体而言,根据不同情况,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与


  • ·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⑧曾经过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等法


  • ·非法狩猎罪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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