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吴区江溪街道交通事故律师
无锡新吴区江溪街道交通事故律师解决交通事故法律纠纷,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事故处罚,事故赔偿,签保须知,保费缴纳,出险理赔,事故调解,事故诉讼,车辆保险条款,肇事犯罪,运输合同,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交通法规,保险公司,无锡新吴区江溪街道交警大队法律咨询。
无锡新吴区江溪街道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无锡新吴区江溪街道交通事故法律知识:
·集成电路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所谓集成电路,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所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简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下列专有权:(1)复制权,即对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这里的复制是指重复制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行为,包括权利人自己复制,还包括任何人未经许可进行复制或许可他人进行复制;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主体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是指依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专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依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而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
·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本身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受保护的由常规设计组成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其组合作为整体应当具有独创性。独创性要符合两个条件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中规定至少是8年,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规定为10年。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
·雇员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任,雇员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在这起案件中,最后认定的责任都应该由雇主李某承担,因为王某对造成此次事故也存在重大过失,所以王某应该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用高于损害发生时该车辆的实际价值的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导致被侵权人车辆受损的,如果维修费用高于损害发生时该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侵权人应当赔偿交通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车祸人身损害赔偿案诉讼时效起算点
我国法律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亦应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本案诉讼时效无论起点从交通事故发生日或者医疗终结日算,还是从伤残评定日或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日或一方同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后,其贬值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是这样答复的: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若待售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并根据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伤亡人员的伤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所作的有关当事人事故责任的专业性结论。交通事
·车辆出险理赔问答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车辆修理期的租车费?综合保险单一般不赔付所保车辆修理期间的租车费。有些保险公司提供这种保险,但是要缴纳额外的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才能进快得到理赔偿?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得按一定程序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规定的凭据。一些车主或被保险人由于不知道索赔的程序,不知道该备齐哪
·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
法研[2004]81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你厅《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函》(保监厅函[2004]9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法本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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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伤病军人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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