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终结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无论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还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都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它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因此,一般指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和危害结果以及有没有遗漏罪行或者其他应当追...
·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
·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 第一百二十七条 (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检察院刑诉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基...
第一百二十七条 (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检察院刑诉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基...
·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
·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应遵守哪些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 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 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
·未成年人案件的侦查程序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案件的侦查并无特别的规定,但根据未成人案件的特点,在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侦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侦查对象的广泛化。在对普通案件进行侦查时,侦查的对象主要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但在对未成年案件进行侦查时,要坚持全面调查原则,尽可能扩大侦查对象的范围,对未...
·讯问前的准备 如果检察人员在讯问前不做准备或准备不充分,讯问中就抓不住要害,极易暴露讯问意图和掌握证据的情况,使讯问处于被动局面,甚 至会被犯罪嫌疑人牵着鼻子走,这样就会使讯问失败。由此可见,只有讯问有明确的方向,避免讯问的无序性和不彻底性,才能合理安排其他侦查措施,才能使检察 人员在变化复杂...
·起诉意见书 (一)起诉意见书的含义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察终结后,建议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依法起诉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在侦查终结后,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第一百一十六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检察院刑诉规则》...
第一百一十六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检察院刑诉规则》...
·公安侦查阶段若干法定期限 将不予立案决定通知控告人期限 7日以内 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复议期限 7日以内 对不予立案复议作出决定期限 10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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