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与保证合同 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第三人”被称作保证人;“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也是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保证的...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怎么算逾期付款? 买卖合同中,卖方就要履行按时交付货物的义务,而买方就要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但现实中就不乏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买方在收货后,因为资金困难、遗忘、交接不当甚至是故意不想付款的,算逾期付款,卖方可以向买方主张违约赔偿。 逾期付款时间的认定方法,主要分以下两种类型: 一是合同中...
·合同无效后,财产返还是狗需要给付财产增值的部分? 双务合同无效后,双方因该合同取得财产的,应当相互返还。应予返还的股权、房屋等财产相对于合同约定价款出现增值或者贬值的,人民法院要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受让人的经营或者添附等行为与财产增值或者贬值之间的关联性,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或者分担,避免一方因合同无效而获益。具言之,在财产增值或...
·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 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
·通过关系贷款约定报酬是否有效? 甲与银行行长是同学关系,乙想通过甲向该行贷款,并约定按贷款总额的10%向甲支付报酬。但实际贷款后乙关没有向甲支付报酬,甲起诉乙。 律师认为,对于此类案件甲为乙申请贷款确实付出了劳务,按照甲乙的约定,甲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同时由于甲与乙与银行行长系是同学关系,可能在办理贷...
·在什么情况下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 第二,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
·因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不动产抵押给他人,抵押的行为是否有效? 行为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给付义务,在生效判决执行期间与相对人签订抵押合同,将其不动产抵押给相对人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证据不足以证明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行为人与相对人依据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影响了第三人的债权实现,对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属于恶意串通...
·什么是恶意串通?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谋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具有以下特点: 1.各方当事人都出于恶意。 恶意是指当事人明知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将造成他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所谓“恶意”,在民法上有两种含义: (1)明知。 此种情形在理论...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的效力就是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
·合同无效的情形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是双方的合意,这种合意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在受欺诈、胁迫时所做出的意思表示,从根本上违反了意思...
·抵押登记的效力 抵押与抵押权的成立 根据现行的《担保法》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林木、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因此,就此类财产来说,登记乃抵押权的成立要件,未经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此项登记学理上称之为绝对、设权登记,抵押权未成立即意味着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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