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形式之一吗? 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形式之一吗?现如今市场经济看似一片繁荣,许多企业不经意间就经营起来,实则也存在许多企业因资金困难等各方面的原因无法继续维系经营状态。每个企业的结束都会经历清算这个必经的流程。您比较熟悉的清算方式应该是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可能有人会疑惑,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一、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如果公司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那只能按照谁欠得多就拿得多,等比例分配。剩下的就没有了。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不承担责任。 不过,能证明法人代表也是股东、而且法人代表恶意混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
·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一、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职工债权不需要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一、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在政策经营过程之中,是不会出现清算的情形的。出现清算也即公司无法再继续存续下去了,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是公司清算最为常见的两种清算方式,两者虽都是清算行为,但产生的动机是不一样的,概念也是不一样的。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是都要有吗 是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
·债权人可以提出对公司的强制清算吗 债权人可以提出对公司的强制清算吗生活中债务往来是很常见的,借钱给别人自己就是债权人,作为债权人,很多都会遇到债务人拖欠欠债,甚至是不清偿欠债的情况,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应该了解一些保护自己权益的办法,比如可以提起债务诉讼等等手段,那么债权人可以提出对公司的强制清算吗?要是债...
·一、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淸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
·原财产处分行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效力 根据清算规则,清算组有权在解散清算范围内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未了结事务。在这个过程中,清算组会转让和处理相应的公司财产,履行清算前订立的合同甚至订立新的合同。对于这些法律行为的效力,破产清算程序是否给与重新评价? 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1、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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