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
·非破产清算股东大会的么目的是什么,基本步骤有哪些? 非破产清算股东大会的么目的是什么,基本步骤有哪些? 非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破产清算的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而恰恰相反,非破产清算的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能力,这就是他们二者之间最基本的区别。破产清算的企业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成立清算组,非破产清算的企业也是要这样做的。那...
·房地产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什么 房地产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什么房地产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其也有公司可能具备的经济活动,破产就是其中之一,房地产公司盈利虽多,却也会面临破产风险。但由于房地产公司破产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情况较为复杂,所以房地产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又不同于普通公司。今天,让我们来看看房地产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 组成人员是哪些 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 组成人员是哪些一、破产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其地位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
·公司破产的以前的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破产的以前的合同还有效吗有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
·债权人申请破产应向哪个法院申请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
·什么是破产保护人,破产保护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什么是破产保护人,破产保护人有什么法律责任在企业或者个人宣布破产,为减轻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可以有人资自愿为该企业或个人担保,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而对于破产保护人有相关法律,将为您解答。 一、破产保护人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民诉法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民诉法规定有哪些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民诉法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破产法清偿顺序 根据诉讼法中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的财产要首先将破产的费用以及所欠的费用还清,剩下的欠款按先后顺序来 :第一、破产的人欠员工的工资,医护补贴,伤残帮助等这些应该要放到职工的账户或者理疗的保险中,还要要将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给员工所给的补偿。第二、破产的人除上面的那些要求...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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