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宜兴善权寺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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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宜兴善权寺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讨薪,我在淡水一建筑工地上班
  我在淡水一建筑工地上班,四个月没有发过工资了,现在讨工资还被包工头打,有什么方法能讨回工资吗

·讨薪被打,赔偿标准?,我父母和工人讨薪时被项目部殴打
  我父母和工人讨薪时被项目部殴打,造成父亲肋骨骨折,肺部出血,母亲锁骨骨折,请问应该怎样处理?

·死亡赔偿,建筑工伤死亡赔偿费是多少?
  建筑工伤死亡赔偿费是多少?

·有关风景区管理机构扩大旅游项目问?
  某著名风景区管理机构为扩大旅游项目,在该风景区核心景区建起了一座钢筋水泥建筑物“观景台”,远远望去,尤如一座高大的碉堡,这座圆形建筑物结构为“框?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达平方米,造价数千万,建成后,舆论大哗,引起群众、游客和许多学者以及上级领导批评,责令拆除并要求予以处罚景区负责人?试分析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作法是否合法,违反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哪些规

·右手大拇指工伤的赔偿?,我老公在建筑工地被切钢筋的机器把右手大拇指打了有半个指甲
  我老公在建筑工地被切钢筋的机器把右手大拇指打了有半个指甲长,有伤到骨头。现在距出事到现在差不多一个月了,这只手还没什么感觉,拿东西都不方便,去找工地老板协商他们不予理睬,请问一下我们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是属于几级伤残?大概可以要求索赔多少钱?谢谢!

·违章建筑拆除,我家邻居2000年左右在公用天井里建有一间8平方米大小的房间
  我家邻居2000年左右在公用天井里建有一间8平方米大小的房间。我可以通过什么方法叫他拆除

·民用建筑时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
  民用建筑时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

·右手拇指断指,农民工跟着建筑队修路
  农民工跟着建筑队修路,工作时右手拇指被传送带绞下一半,但是没劳动合同,请问该怎么处理

·我是否有义务维修屋面,我住在二?因在房屋修建?建筑商和我们签定了一份协?内容是我
  我住在二?因在房屋修建?建筑商和我们签定了一份协?内容是我们共同出钱修建到房项的楼?我二楼对楼项有使用权,并为此我们二楼用户多出几千元.现在三楼(项楼)用户以我们没出钱帮他维修屋面,而不让我们上楼顶.因此我想咨询一?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有义务为他们维修屋?是否还可以使用屋?三楼(项楼)用户是否可以独占屋面.

·出差补助怎么保障,你好,你好,我们公司的员工收入=基本工资+项目
  你好,我们公司的员工收入=基本工资+项目补助(出差补助,按天算),现在问题是,基本工资每个月都能发下来(每个月的工资都是在下个月的15号发,不知是否合理),但是每个员工部分的项目补助却拖欠了好久(据我所知,从2007年就已经存在这样的问题),且总公司财务部还曾经通过发邮件的形式通知要发补助,但后面就像一场闹剧,公司遵守承诺。根据我在网上相关知识的查询,出差补

·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因在农民人家建筑家工作
  因在农民人家建筑家工作,某人正准备开工,但因还没开工之前,某人就上三楼顶看下情况,因脚失麻了,一不小心就掉下地,因抢救无效死亡。某人性男,本年40岁。有妻,一男两女

·债务债权,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于08年期间给一建筑公地运送
  律师你好,我于08年期间给一建筑公地运送建筑材料,当时没有给我结算,给我的单据上盖有公司项目部的工章。【在之前已经和工地的负责人合作过好多次了】后来找公司的负责人他们说不管,让我去找当时收我料的人,可是找不到当时收我料的人。我就报了公安局。后公安局以诈骗嫌疑刑事拘留了当事人,后检察院说证据不足,让补充侦查,把嫌疑人取保候审。可是公安局也补充不上材料。后案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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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审批
      一、项目定义:  本项目为全市建设系统与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集合,目前项目集中了16个部门、81个审批事项。二、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受理地址:广州路183号1楼三、办理流程:  目前其流程为:项目申请者直接到建设系统政务大厅提出申请,相关16个部门均在其中实行集中受理,受理后向申请者提供申请


  •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所得税1、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 ·夜间进行禁止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何处理?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欠款
      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好的业主和项目上。承接任务时必须对业主的业绩、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待垫付资金等工程要十分谨慎,要将垫付工程提高到投资行为管理的高度来对待。对已拖欠的工程款,要认真做好清欠工作,组


  •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一)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一套燃煤锅炉设备(出力为  吨/时)及其辅助设备(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


  • ·违法建筑需要拆迁评估吗?
      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长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区位主要考虑交通、配套设施、人文环境所占用土地的面积等因素,用途主要考虑是住宅用房、营业用房还是工业用房,建筑面积主要考虑主建筑和附属建筑。  被拆迁房屋的估价主要从被拆迁房屋的自然性进行判断,不考虑是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  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


  •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


  •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分包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  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1.格式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  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四条修改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后确定的罪名,取消了原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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