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吴区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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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新吴区遗产继承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

无锡新吴区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一方存在事实婚姻还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
  三十多年前,A与B人结婚,B与他人同居,A一直独居,但B经常以夫妻名义向A向生活费,A向来都给,但不多。就这样,两人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三十多年后,A因病住院,A单位与B本人联系不上,通知A的弟弟,B在A住院期间一直未出现。因抢救无效,A死亡,A的弟弟为其办理后事。后B却赶到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并以婚姻关系为名将A的弟弟告上法庭。但三十多年来,B与A的其它家

·遗产,你好!我是一个女孩!家里面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
  你好!我是一个女孩!家里面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我爸爸带着我哥哥取了我妈妈。然后有了我。对于家产,有什么说法。有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说法。

·继承遗产的相关手续,我父亲去世两年了怎样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我父亲去世两年了怎样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如果在父母去逝后,房产登记写的哥哥的名字,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如果立有遗嘱,所有财产属一个子女所有,那么其他子女是否不能享有继承权?

·父母离异的子女如何继承有抚养义务的一方的财产
  父母离异的子女还具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

·土地继承,我伯父上无父母
  我伯父上无父母,无妻无子女,他死后留下的农村集体承包土地(从1998年————2028年)。我作为他的子侄有继承权吗?

·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费政策,我父亲是1948参加工作的已去世
  我父亲是1948参加工作的已去世,我母亲没有工作83岁了,能否享受遗属费,标准是多少?通过什么渠道领取?谢谢

·死者生前债务,你好,你好,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没有法定的偿还
  你好,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遣产继承房屋手续及收费,我老公去逝了
  我老公去逝了,儿子有房,放弃继承,我应怎么办手续及交费?

·按照新出的婚姻法,请问父母过世后的遗产是算夫妻双方的还是一方的?
  

·继承人更改房产证的问?,我爸有七个子女
  我爸有七个子女,两个姐姐四个哥哥我最小,大哥车祸去世了二哥从小送给别人了。我不是我爸亲生的,是我妈怀胎时嫁给我爸。在我还小时奶奶就把房子偷偷的继承给了五个孙子女,我爸跟我都没有份。到奶奶过世了哥哥他们就说房子不是我爸的就赶出去了,爸不服打官司要到爷爷那份了也就是整个房子地皮120平方的四分之一,当时哥他们不孝爸就在房管所公证所写房子继承人名字是写我的名字。现

·离婚女方及成年的儿子同时双亡另一方是否有权继承
  房产及保险的受益人均为儿子所有,死亡证明标注母子同时死亡,已经离婚的令一方是否能继承遗产,能继承百分之多少?房产在还贷期间该怎么办(没有人续借),能否退掉。公司给配的车没有座险是否合法?

无锡新吴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01560386
无锡新吴区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遗嘱执行人可否收取报酬?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付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执行人可以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报酬;如遗嘱人未明确报酬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给付的,也应允许,同时,执行人也可以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协商报酬金额。


  • ·哪些人适合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 ·哪些遗嘱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信托无效:  (一)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遗嘱信托的财产不能确定的;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信托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的;  (四)委托人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的;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的; 


  •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


  • ·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范围确定后,理财规划师就根据市场价值对遗产进行


  • ·有效的遗嘱条件
      根据《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包括4个条件:一是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是所立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篡改的遗嘱其篡改的内容无效;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


  •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脏搏动停止为生理死亡的时间。具体继承开始的时间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以医院死亡证书


  • ·再婚老人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大爷因未留有遗嘱,故其婚前财产作为遗产范围,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老太虽然与张大爷均为丧偶再婚,时间也较短,但其仍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故其对张大爷的婚前财产拥有和子女平等的继承权。继承法第二十


  • ·遗嘱执行人如何产生?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并未规定其他的执行人产生方式,根据实践中的操作来看,遗嘱执行人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确定:  第一,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或者在遗嘱中委托第三人代为指定,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可以与遗嘱执行人签署委托协议;  第二,遗嘱人未指定执行人、指定不明确或者指定的执行人拒绝执行


  •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照遗嘱所进行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民法上的遗嘱主要是处分财产。实际生活中遗嘱还可以处分其它事物,如是否开追悼会、遗体或骨灰如何处理等,但这些遗嘱不是继承法调整的对象,尽


  •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


  •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


  • ·隐瞒、谎报军情罪
      隐瞒、谎报军情罪是指军人故意掩盖军事情况,不报告或者报告不真实的军事情况,因而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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