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无锡刑事律师wx148.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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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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