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无锡刑事律师wx148.net]。
情节严重:是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骗取出境证件五份以上,或者非法收取办证费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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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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