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怎么办
  
  在日益改变的大潮流中,并不会一帆风顺,很多人会因为经营失败,宣布破产。那么怎么进行破产申请呢?那么破产后那些债权人又要怎么回收他们的债权呢?破产后债务人无法偿还后又要怎么办呢?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又要怎么办呢?为您解答。
  
  一、破产申请
  
  1、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2、破产申请的意义
  
  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
  
  3、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资格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4、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形式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5、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受理
  
  (一)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清算人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申请的撤回
  
  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重要期限
  
  (1)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及时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4)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债权要不到债。
  
  破产债权是针对于破产人来说的,是破产人在基于破产宣告从而发生财产上的请求权。那么关于破产债权得不到偿还怎么办?这是您所需要了解的内容。在下文中,就由我们为您带来关于破产债权得不到偿的问题的解决方法,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此债权人既 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如果要求债务人清偿,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选择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由于保证人也无力偿还,在申请执行后,可以要求保证人分歧给付等措施。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同时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清偿债务。
  
  2、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 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此时,债权人应先要求债务人清偿贷款,在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申报债权。
  
  本文第一部分为读者介绍了破产申请的相关事项,破产申请的意义、资格以及主体,能让读者对这方面有所了解;而第二部分主要从“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该问题出发,为您介绍了破产债权,以及要不到债后可以采取的方式。在连带保证责任中,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能让保证人进行偿还债务。希望本文能解决您的问题。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一、清算期间是什么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时企业的财会部门应及时处理好相关的税...


·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是谁?法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是?
      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是谁?法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是?对于破产申请,谁是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是首先要搞清的问题。破产清算是由法律规定的相关利害关系人作为主体申请来启动的,没有主体的申请,破产清算程序就不能启动。下面我们就破产申请的主体向您做一简要介绍,请借鉴。一、债务人申请按照《破产...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又别无他法时,申请破产便是出路之一。申请破产并不是如您相向中的那么容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这费用是多少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


·宣布破产工资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在破产清偿前会优先清偿工人的工资,否则法院是不予通过破产申请的。依据《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破产清偿除破产费用后,第一顺序人是职工的工资、工伤医疗补助、拖欠职工社保医保、国家规定的补偿金。第二顺序人是一般保险、税收。第三顺序人是普通债权。同一顺序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


·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
      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 一、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 公司解散是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消灭其法人资知格的一种法律程序。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出现资不道抵债,而通过法定程序清偿财产、偿还债权而终止其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活动。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 破产重整的法律制度的设立对于许多深陷困境的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说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今天,我们就来为资不抵债的企业讲解抓住这最后一根稻草——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以下内容由我们我们整理,欢迎阅读。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


·破产清算影响执行吗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面对的各种法律问题和情况也越来越多。在实际情况当中,法律之间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发现。这个时候就需要不断地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对之前的矛盾问题进行补助,在企业和合同当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叫做破产清算。而在破产清算的过程当中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


·破产是否就是清算,有什么区别
      破产是否就是清算,有什么区别破产不是清算。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而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


·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财产保全有哪些强制性措施?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财产保全有哪些强制性措施? 一、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而公司破产属于公司经营不当造...


·企业破产后债务如何分配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依据债权的类型而定,债权是有优先受偿顺序的,应该按顺序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