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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土地赔偿纠纷,开发商占用口粮地用于建房
  开发商占用口粮地用于建房,没有任何手续合同让我们看,也没说占用多长时间,按他的给我们一点补偿给打个收条。无奈我们只有求你们给我们指条路,再此先谢谢

·国土使用证的办理,我买了套房想问下
  我买了套房想问下,该怎么写?子,因为是集体的,国土使用证暂时不能办,我想叫他在我们的合同上加条补充协议,

·买房的收据与合同的金额不一样
  我于今年在广西容县**新城买了117平方的房子二手的毛坯房。当时看房时是老爸去看的跟房主说好是40.5万的,还付了定金两万元,收据也是写着40.5万。但合同上打了41万,我老公当时回家签没看就签了。现在房子交了,中介与房主要我们按合同上的金额给。想请问下收据与合同上的金额。我们应该按那个给。

·高层楼房与低层楼房间距应该是多少?
  各们律师你们?现住在一栋有六层楼房的第三楼,现在开发高在前面要收一?3层的高层?你们说相隔多少米才他们才是合法的.

·出租房财产安全问题,在出租房里东西被盗
  在出租房里东西被盗,请问可以找房东索赔吗?

·分房协议书,我办户口本分户;需要分房协议书;父亲就我一个儿子;妹妹出嫁了
  我办户口本分户;需要分房协议书;父亲就我一个儿子;妹妹出嫁了。请问这样的协议怎么写

·离婚咨询,我05年6月份结婚的当时年纪小07年领的结婚证家里的房子都是领结婚证前
  我05年6月份结婚的当时年纪小07年领的结婚证家里的房子都是领结婚证前买的还有2个孩子现在离婚他不想给我孩子要是起诉法院能怎么判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您好律师,本人自2010年5月28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从6月份开始交房贷。合同上明确写着2012年1月21日前交房。但是关于违约责任那几项是空白的。现在看来房子要2012年12月份才可以交房我该怎么办。

·婚前一方单独买的房子,婚后还是属于个人资产吗?
  婚前一方单独买的房子,婚后还是属于个人资产吗?

·房屋拆迁补偿,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办了一所幼儿园
  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办了一所幼儿园,所有证件齐备,现在修铁路要拆迁,请问该如何安置或补偿,谢谢

·租赁合同,甲已双方合同已经到期
  甲已双方合同已经到期,且甲方已经发通知说房子要拆,甲方还来收房租。。请问乙方不交合法吗?

·商铺租赁,续租应该没问题
  续租应该没问题,问题是你给那人的钱房东不会认可,你还要再给房东房租。如果房东不与你续签,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房东答应过续签,否则你只能再找房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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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


  • ·选择房屋估价机构的程序
      一、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二、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房屋拆迁估价


  •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履行合同的期限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外,其另一个重大作用是


  •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买?要不要交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上住宅交易,除开发企业转让的以外,可以免收土地出让金,仍按划拨用地登记管理;其他用途房产交易在办理完新房产证后,由购房者到相关分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金由哪一方交纳由房屋买


  •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2005]5号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


  • ·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的原因。对于开发商而言,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②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④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⑦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⑧土地、房屋等有关部门查封、限


  •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


  • ·南京住宅房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是如何划分的?
      1、当前南京市普通住宅房与非普通住宅房划分标准是以面积和容积率来界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为普通住宅,反之是高档住宅。2、面积在144㎡以下是普通住宅。在南京购买90㎡以下可以享受1%的购房补贴,90-144㎡之间可以享受0.5-1%的补贴,144㎡以上是1%的补贴。如果不是普通住宅,契税是3%


  •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跟其它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此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裁决规程》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


  •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为境外的组织、机构、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军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为国家军事秘密而为境外组织、机构、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主观心态。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军事秘密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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