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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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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房屋手续及收费,我老公去逝了
我老公去逝了,儿子我给买房了,放弃这个房子继承,我怎么办手渎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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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产怎么分割,李四有四个儿女
李四有四个儿女,分别是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李四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现李甲说该房产是他的,因为是他于九九买的,有买房款收据,却没有买房协议,(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证上既不是李四的,也不是李甲或李乙的,而是卖房人的)。而李乙主张该房屋是他与李甲共同出资购买的,当时李乙出一半的房款,但是房款是用李乙所有的一辆三轮摩托车抵顶的价款,李甲当时同意这种做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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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妇房产分配,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
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继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人进行相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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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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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问题,您好,您好,我和房东没有签署合同,这个月要搬走
您好,我和房东没有签署合同,这个月要搬走,房东不给我们退押金还要我们的押金条,我们不给押金条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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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未及时收房,开发商可以提出解约吗?
业主未及时收房,开发商可以提出解约吗?如果可以,房子我还想要啊?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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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土地证与房产证面积不一样,房屋拆迁按哪一个补偿?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房屋在房产证上的面积?2平方,土地使用证面积?0平方,现在要拆迁了,应该怎样进行补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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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产证如何过户,我购买了一处门市房
我购买了一处门市房,卖房人和其丈夫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房产证是男方名字,我购房后,买房人牵扯其他经济纠纷外逃,无法过户,我和她有合同,钱也付清,也已入住房子。这种情况如何办理过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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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房的间隔距离,我所居住的小区是一个7楼楼房
我所居住的小区是一个7楼楼房,,我居住在2楼,,楼下有一围墙,,,可围墙外另一个楼盘紧挨我们住宅围墙开始在修建楼房,请问这种紧挨我小区修建房屋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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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遮挡阳光以及生活安全问题和所住房屋相邻住宅的规划用途私自变化问题
你的情况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但维权需要找准具体的方向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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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离婚房产证户主可以变更吗
老公离家出走,妻子起诉离婚,但房产证是丈夫的,妻子有权更改房产证和变卖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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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您好,您好,我麻烦想问一下,我今年在浑南新区买
您好,我麻烦想问一下,我今年在浑南新区买了一套房子,贷款的,刚开始还贷款,房证明年下来,但是我现在资金紧张,打算把房子卖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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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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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1.区分定金与订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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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
一、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本报归纳如下: 1、依法新建的房屋; 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 3、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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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有些地方以立法或者其他形式擅自缩小上述前置文件,违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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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只要开发商将房屋转移给购买者占有使用,也就是—般生活中说的“交钥匙”,就认为开发商履行厂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这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该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应该优先适用。1.交付的方式,根捉一般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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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1).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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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诉讼主体
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律师)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所有权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就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从协议本身来说,房屋所有权人不是签订协议的一方,不能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但从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来讲,房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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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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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
购买二手房“让人欢喜让人忧”,由于对许多细节不够了解,不少购房者往往难以规避风险,跌进购房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专业律师认为,所谓的“合理避税”在法律上没有很大的风险,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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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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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房屋估价机构的程序
一、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二、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房屋拆迁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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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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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买?要不要交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上住宅交易,除开发企业转让的以外,可以免收土地出让金,仍按划拨用地登记管理;其他用途房产交易在办理完新房产证后,由购房者到相关分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金由哪一方交纳由房屋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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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一般以营利为目的,积极为他人偷越国(边)境出谋划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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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员,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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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伤病军人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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