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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再婚以后立遗嘱对婚前房产可以吗
  

·售后房产权问题,你好,你好,你父亲的遗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你好,你父亲的遗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原户主遗留下的债务问题,我家买一个二手房
  我家买一个二手房,今天有人来收暖气入网费(类似暖气改造费)这个费用是否由我家承担?暖气在原户主时候已经改造完毕,原户主一直未缴纳,买卖房子的时候也没有跟我们提及。

·咨询各位律师个房屋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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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奶奶生前以我大爷的名义收养一女
  奶奶生前以我大爷的名义收养一女,有户口,没有领养证件,从收养之日起到2007年已经17年。请问您一下她是否有继承权呢?2007年,农村林业局再次统计,规划森林的面积和拥有人我爸爸把所有的森林重新申报为自己。请问您再次变更的林权证从生效起几年内,正式生效,。如果生效日期以后,在和收养的人有纠纷,新变更的林权证是否生效。万分的感谢您很急,谢谢您帮我解答。

·还没办房产证能否办理继承公证
  我父亲在去世之前买了套商品房,房产证到现在还没有办,现在家庭成员还有我母亲、奶奶和我,想问下是否可以让公证处给我们公证我和奶奶放弃继承权,全部交于母亲

·工伤赔偿费继承问题,亲生母亲没权继承
  亲生母亲没权继承。

·工伤赔偿费继承问题,不可以要求继承
  不可以要求继承。

·承包期去?土地承包权的继承
  农民耕地(30不变的?在去世后)适用<<继承?gt;>么问题补充:耕地和林地是否有区别?如不适用《继承法》适用什么法律?

·婚姻继承问题,Q1法院按什么标准(或规定)来判决孩子归离婚双方哪一方所有?Q2孩
  Q1法院按什么标准(或规定)来判决孩子归离婚双方哪一方所有?Q2孩子可否自主选择双方中的一方?Q3过错方是否有权利索要财产及孩子?Q4若过错方为男方,孩子归女方,孩子与男方的法律上的关系是否还为父子?若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能否提出与过错方脱离关系?关系脱离后,孩子能否享有对男方家产的继承权?

·兄妹的是否都有权继承,兄妹的是否都有权继承
  兄妹的是否都有权继承

·伪造遗书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伪造遗书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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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


  •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所谓丧失继承权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法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至于是既遂还是未遂,在所不问。但过失杀害被继承人的,并不导致继承人继承权的丧失。&


  •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1)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动机是否是争夺遗产,也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主观故意,都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至于过失杀害被继承人的,则不能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只要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动机,则应确


  • ·继子女的继承权怎么确定?
      继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


  • ·继承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如下权利及义务:    (一)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    (二)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    (三)继承有请求分割


  • ·入赘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律认定,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但它本身并非是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因此,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


  • ·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继承人们必须平均分割吗?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 ·遗嘱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


  •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我国《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嘱订立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订立有


  • ·口头遗嘱的效力
      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口头遗嘱的的条件为: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情况危急,没有时间和条件作书面遗嘱;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的内容合法。本案中,赵老先生的头脑清醒,语言表达能力也没有问题,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赵老先生做口头遗嘱时情况危急,内容合法而且现场有两邻


  • ·转继承的客体
      转继承转移的是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之前,被转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该权利属于财产性权利,具有债权的性质,因此可以成为被转继承人的遗产,即转继承的客体。根据继承的不同阶段对继承权的性质做出不同的判断,其认为“继承权”一词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性质,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属于“期待权”,在被继


  • ·代位继承,可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人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比如A有儿子A1,A1有儿子A2。A1在A死亡前死亡,则A2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A的遗产。而转继承就是A死亡后,遗产分配前A1死了,然后A2继承,这就是转继承。代为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就可以了。


  • ·阻碍军事行动罪
      阻碍军事行动罪,是指非军职人员采用各种非法手段,阻挠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伪造的货币出入境内的行为‌。伪造的货币即假币,假币是指仿造真币的用纸大小﹑图案﹑文字﹑颜色﹑票面值﹑设定编号而制造的假货币‌。 假货币包括伪造的任何国家或者地区的货币,尤以可自由兑换币为伪造的对象。‌ 走私假币罪的认定,是看其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货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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