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电话18921344401 18501560386
律师团队
>>
  •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新吴区民间借贷律师
  •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新吴区民间借贷律师
  •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新吴区民间借贷律师
  •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新吴区民间借贷律师
联系电话
>>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18921344401(姜春律师)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18501560386(朱效武律师)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19850716853(史微微律师)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18951945636(章浩律师)
律师在线
>>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标签
>>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借贷律师,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欠钱律师,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借款律师,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欠条律师,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借条律师,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经济犯罪律师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吴区> 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无锡新吴区民间借贷律师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解答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法律咨询,代理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案件,为您解决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法律纠纷。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我把那人打了。啥事没有。他要厄钱 这行吗 。
  我在学校找校外的人把他打了。他住院了。后来出来院了。啥事没有上学了。还管我家要钱。行吗

·拿购房合同借钱,无法偿还且将该房产卖给另一个人,是否会判刑,是否会坐牢?
  拿购房合同向民间高利贷组织借款,如果无法偿还借款,房产归债权人,房主也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但最后无法偿还且将房产卖给另一个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罪,会判刑,会坐牢?

·赔偿已经下来但是钱一直没有到账怎么办?
  我的工伤索赔已经定下来,可是钱一直没到帐,已经快两个月了,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叫他人还钱给我,我是一个在校学生
  我是一个在校学生,有个玩得还不错的朋友说他家里有事向我借了几千块钱,当时我知道他家人在住院于是我就把我下一个学期的钱借给他。但在过后不久我向他说叫他把钱还我的时候,他就请假了。于是打电话给他他说他外公去世。说在他外公家等回来还我。但至从那次过后我就再也打不通他电话他也没有打电话给我!现在我知道他已经去外面打工去了但是新学期马上要到了那是我一个学期的学杂费生活

·我想咨询一下,贪污受贿五,六万元钱要判刑多少年?
  我想咨询一下,贪污受贿五,六万元钱要判刑多少年?

·放贷公司,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家放贷公司拿了一万块钱的高利贷
  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家放贷公司拿了一万块钱的高利贷,俗称马钱,然后在这个月我的朋友又去了另外一家放贷公司借一万块钱,别人去他家看了房子说可以借,就开了一万块的借条,结果别人说在网上查出来我那个朋友在另一家公司也借了钱的,然后就跟我朋友说他违反了他们的行规说要罚款20%,也就是六千块钱,结果我那个朋友不签字,他们就把我那个朋友打了,硬逼着他把字签了,而且让他第二天

·房产所有权问题,我公司老板为了还我亲戚的欠款
  我公司老板为了还我亲戚的欠款,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以赠与名义过户到我的名下,视为欠款已还,请问我有权处置这处房产吗?

·劳动工伤,我在工厂上班左手无名指被机器打断了请问算几级残废.厂方要陪多少钱
  我在工厂上班左手无名指被机器打断了请问算几级残废.厂方要陪多少钱

·达不到公司规定业绩就会在基本工资里扣钱是否符合规定
  作为销售员工基本工资是每月950元,但是公司规定如果不完成规定业绩那么就要少一单扣除50元.请问这样算合法吗?谢谢

·车祸,对方全责现在对方没拿钱我自己没钱垫这个问题咋解决
  对方全责现在对方没拿钱我自己没钱垫这个问题咋解决

·找不到欠债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追还欠款
  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追还欠款,当事人未到现场是否能胜诉?胜诉后欠债人去了外地,其父母,妻子仍在,请问我怎样追还欠款,谢谢

·我买的房子还没下来钱已经付清合同被卖给我房子的
  我买的房子还没下来,钱已经付清,合同被卖给我房子的人拿走说修改正式合同。请问他有权更该房子的层数吗?如果要回合同他不予归还,我应该起诉他吗?他这样做是诈骗吗?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热线:18501560386
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
          1.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交付款项,借款人收到款项出具借条,此时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借条由此而产生。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公民所书写的借条存


  • ·死刑犯是不是只要交钱就可以“买命”?
      对于这种提法,显然不能够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尽管司法实践中会有类似的情况,否则,有些人要说我对法律不敬了。有些案件可以通过钱来摆平,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其实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每一个能够用钱来摆平的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    其一,通过律师论证,使案件中一些不扎实的证据凸现出来,使法官据以


  •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写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原告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


  • ·逃避追缴欠税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逃避追缴欠悦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偷税罪、抗税罪一样,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如果侵犯的不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则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


  • ·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没钱怎么办?
          实践中,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两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


  • ·施工合同的工程欠款
      为解决当事人在合同效力、解除条件、价款结算、质量缺陷等方面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制定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该条确立了固定价不予鉴定原则,理由是固定价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应


  •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不需要承担共同


  • ·工程欠款纠纷应对策略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表明承包商缔结建设工程合同旨在获取工程款,实现营利目的,故承包商应该牢记营利之目的,改变昔日以工期和质量为管理中心的经营理念。当然,完成并交付合格工程是实现营利之前提。工程招投标普遍实现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合理低价中标的策略,故承包商


  • ·工程款拖欠的原因
      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有的建设单位在资金不足、融资渠道还未落实的情况下,便盲目上马。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先上马,后筹资。还有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后,随意增加预算,扩大工程规模和建


  •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这一做法被通俗地理解是“赔钱减刑”,曾一再引发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工程欠款的结算
      工程担保,是指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以及承担担保的第三方签订合同,以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改造担保、付款担保及分包担保。 付款担保是指建设单位和承担担保的第三方与承包单位签订担保合同,保证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一种担保方式。承包单位有权要求住所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设


  •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其全称应该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


  • ·洗钱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解答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法律咨询,代理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案件,为您解决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法律纠纷。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热线:1850156038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无锡新吴区中国吴文化博览园民间借贷律师
    www.wx148.net
    Copyright © 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