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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梁溪区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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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期房掉价能否得到补偿,你好
  你好,我在黄骅港买一套期房(首套住房),购买日期是去年10月,开发商说今年10月31日交房。(现在还没交房)。但是由于国家出台调控政策,房价大跌,我购买时房价3650元/平米,现在掉到3000不到/平米。我是一次性付款,因为是期房,我还没有使用就已经掉价,感觉有种上当的感觉。我想问问在开发商未交付房屋的情况下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给我们补偿差价或退房。

·房产过户,房产过户,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

·如何确定"以家庭为单位界定二套房"
  假如个人已在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一套房,那么结婚之后以夫妻名义再购一套房,属于第二套房吗?

·那我全额付款,又想公积金贷款装修,新房的房产证又没下来,该如何?
  那我全额付款,又想公积金贷款装修,新房的房产证又没下来,该如何?答

·户口问题,常州买的二手房房东没有把户口迁走
  常州买的二手房房东没有把户口迁走,那我现在可以把户口迁进来吗?

·在松原贷款买房,您好,您好,我现在在深圳工作,户口在深圳,有在
  您好,我现在在深圳工作,户口在深圳,有在深圳这里缴住房公积金,父母在松原,现在想在松原买一套房子给父母养老,请问我可以以我的名义贷款吗?

·房屋买卖,我们在买房是时候说是大产权
  我们在买房是时候说是大产权,交了2万定金,然后去付款的时候才发现是小产权,合同也不是正规合同。我们要求退款,他们不退,说我们是自愿交的,想问一下,这钱还能退回来吗

·婚姻家庭房产,你好,你好,我是外嫁上海媳妇,2000年结婚,
  你好,我是外嫁上海媳妇,2000年结婚,当时老房子户口只有老公一人户口,产证也是他一人,家里有婆婆公公和孩子共5人,2003年房子拆迁,分到三室一厅,新房产证是他一人名字,现在家里五人户口,最近闹得不是很开心,他说按照新的婚姻法我得不到财产,是这样吗?现在按照新的婚姻法还是延续老的婚姻法,请给予答复,谢谢!!

·离婚后给未成年孩子的房子问题
  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一个3周岁的孩子归女方,一栋房子户主是孩子。现在男方遇到债务危机,请问这栋房子是否会被受影响。因为男方是有关贷款做生意遇到经济危机无法如期还清债务。

·律师,您好!能否帮忙代写一份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的挂靠协议
  我有一辆私家车,想与汽车租赁公司合作代为出租,有以下几个问题帮忙求教,多谢!1.保险应上自用汽车保险,还是营运汽车保险?若上自用汽车保险,万一车丢失,保险公司赔付吗?2.定期保养费用应由我支付还是租赁公司支付?3.租车费用,租赁公司应先支付,还是后支付?4.委托租赁合同是否应先公正,而具有法律效力,去哪可公正呢?5.若中途车胎爆裂,应由我修理还是租赁公司?

·房产公司欺诈购买
  还建房问题,你好!我现在想在重庆万州市区买一套还建房
  你好!我现在想在重庆万州市区买一套还建房,我想问这样的房子能办下来两证吗?是属于小产权还是什么的?还有现在这个房子还没有建,假入想买这个房子的话我怎么样才能判断业主资料的可靠性,还有能不能带上相关资料去公证处公正,这个公正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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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一、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属于赠与。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


  • ·房地产抵押法律风险
      有些抵押权人,在设立宅基地上的房产抵押时,只要在宅基地所在地有未享受过宅基地权利的第三人做担保,并交一定数量的担保金,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当抵押人还款后,第三人交的担保金由抵押权人补偿不低于银行利息的费用。当抵押人清偿不了贷款本金和利费时,直接将房产转让给第三人。但要预先在抵押合同中协商好转让变现的价格。四是抵押人依法承


  • ·父母给婚后子女购房等出资行为性质的如何认定认定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子女只需被动消极接受赠与财产,无须作出其他积极行为。而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借贷人要承担返还借款的积极行为义务。故当出资行为性质不明时,将出资为借贷的证明责任分配给父母一方比将出资为赠与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子女一方更符合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


  •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一)事实购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二)事实购房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 


  • ·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房产调控国办发(2013)17号“新国五条”,其中一记重拳是做实二手房交易按售房差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前的政策大都是按房价总额的1%计征。3月底,北京等地的新国五条细则集中出台,“20%个税”成为刚性原则。逃税生意满街兜售,成为某些房产中介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


  •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该房屋价值是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房屋价值,首先由双


  • ·以房养房的风险
      “以房养房”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房产投资模式,需要更加关注以下五个方面:其一,如果拟出售的那套房产按揭贷款没还清或房款付清了但没有取得房产证,转让时将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此次2年的时间界定以产权证为准,将会使许多因为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投资者造成收益损失。其二,如果考虑长久出租,要想维持原有居住品质和租金水平,还应每


  •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 ·商品房预售合同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


  • ·房改房买卖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


  •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过失爆炸罪
      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劫持航空器罪
      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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