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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
  我现任丈夫认识并同居生活在一起,2005年我老公单位集资买房,当时只出定金,2006年我们决定打结婚证,后房款是结婚后交完的,我想请问这房子算不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现我老公要把这套房子给他已成年的女儿,我有没有权利阻止?

·请问:我家老人报旅游团去台湾,游玩途中摔倒致腕骨骨折应该谁负责??
  请问:我家老人报旅游团去台湾,游玩途中摔倒致腕骨骨折应该谁负责??/p>

·复婚与财产,我们是81年结婚
  我们是81年结婚,2005年离婚,现在要复婚,请问;我们复婚后,离婚以前的财产还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谢谢

·房屋漏水,我家卫生间漏水
  我家卫生间漏水,开发商说找物业,物业不管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个月,公司一直没给上保险,我可否要求其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个月,公司一直没给上保险,我可否要求其赔偿

·购房 贷款 退还定金,我在2010年4月份在沈阳一家开发商看了一套房子
  我在2010年4月份在沈阳一家开发商看了一套房子,因为我是北京户口,国家新出台政策以后,我可能在沈阳贷不下来款了,但当时交定金的时候我把我的户口情况、首付比例都跟开发商说清楚了,开发商找了银行给我说,能贷款,没有问题;但是现在看来贷款确实有些问题。面临的问题是,开发商催我补首付,签购房合同,但他们又不承诺如果款贷不下来能否退定金和首付款,弄得我进退两难,如果

·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8年
  离婚8年,协议离婚。前夫获得一栋厂房。如今已动迁。请问,动迁后获得的金钱,房屋,我有索要的可能么?

·家里卫生间漏水,是楼上的地面防水未弄好。已经通知了楼上住户,但楼上住户一直不给予
  按常识,我觉得应该是楼上负责修理,但楼上住户一直不给予修理,我只好自己找到维修人员,和楼上住户联系时,他总是推托,说影响到他家的生活。太气人了!我该怎么办啊?有律师告诉我,这种问题应该是楼上负责修理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想跟现在的男友拿结婚证,我跟前男友生有一男孩
  我跟前男友生有一男孩,但没有拿过结婚证。可是小孩的户口是落在我家的户口本上的,小孩那一业上写明他的母亲是我的名字。像这种情况我能跟现在的男友拿得到结婚证吗?

·我没有领结婚证,男的起诉我要出抚养费
  你好;我和他没有领结婚证,可是我我们办了酒席,有一个女儿现在在他那里,从我女儿出生我就没有出一分钱,现在他那边想起诉我要抚养费,我要不要出抚养费

·婚礼照片丢失怎么赔偿,11.1日给客人拍的一组订婚照片
  11.1日给客人拍的一组订婚照片,当时定好的价格是1780,拍后片子拷到硬盘里面,结果几天后硬盘掉地上摔了,拿去恢复数据尝试了2次失败,最后通知客人片子无法挽回,客人要求赔偿10倍,按照行规里面一般是3倍,请问是我要怎么给客人赔偿,我想走司法途径,是否合适,还是私下协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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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


  •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家务、照顾子女方面的付出,双方的住房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 ·如何收集夫妻配偶一方的重婚有关证据
         在婚姻登记中,如一方已有配偶又登记结婚,有可能构成重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


  •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买第三套房,那这个家庭怎么界定?是指同一个户口下的人算一个家庭吗?还是其他解释?”    市民郭女士很着急地致电本报,询问


  •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


  •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离婚后,已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更名?尚在按揭的又如何更名?婚姻家庭律师建议: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然后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房屋的更名。但是,如果房屋仍在按揭,则必须先取得银行的《结清贷款证明》。而一般情况下,除非当事人有足够资金马上结清贷款,否则银行一般不予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返还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瞻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


  •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


  • ·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
      11.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可以,但因房产尚未取得合法的所有权证件,故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使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后房产由谁居住使用。在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当事人可另行提起诉讼。


  •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法律后果?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时,既不办理结婚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该行为虽然不构成重婚,但依然属于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是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律师总结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几种禁止结婚的情况: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二


  •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是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逃避追缴欠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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