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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产咨询,请问,请问,我购买了一处房产,购买时该房产只是
  请问,我购买了一处房产,购买时该房产只是预售,并没有预售证,我与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合同并结清房款,但是合同并未填写预售证号。现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即将到来,房子并没有完工,只完成了大概90%,开发商也一直没有拿到预售证,但是为了避免赔付违约金,开发商还是强行要求业主收房,不收的就被认为是无理由拒收,并未交房标准的部分由开发商通知建筑商整改(未完成项变成整改项了

·房产纠纷问题,没有遗嘱就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割遗产
  没有遗嘱就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割遗产

·房产地基,我于2006年结婚至今跟父母关系维持不是很好父母未曾帮助过我一点一滴剩
  我于2006年结婚至今跟父母关系维持不是很好父母未曾帮助过我一点一滴剩至孩子都没有跟我看管一下【2个孩子】之间我对起码的为人子女义务还是尽到给母亲治病给父亲做寿其中也要求过姐姐和姐夫做主调解和父母的关系但是父母总觉得把我带大就该我完全无条件的只对他们好我其中一个孩子8个月就被前妻抛下的后面妻子不计前嫌给我抚养至5岁才生产我们的之间的孩子父母至今单独遇见小的孩

·我爸坐出租,司机闯红灯,撞车把我把鼻梁骨撞骨折,做手术缝了十七针,我想问该怎么赔
  我爸坐出租,司机闯红灯,撞车把我把鼻梁骨撞骨折,做手术缝了十七针,我想问该怎么赔偿

·农村正房后面的滴水面积是自己的宅基地吗
  我家正房后面有一尺半的滴水,后面邻居把院子棚起来了,雨水全从我的滴水流,他这样做合法吗

·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房产赠予,母亲房产想只赠予其中一个子女
  母亲房产想只赠予其中一个子女,怎样办理,现在母亲健在

·房产税交纳资讯,您好!麻烦您了.我在县城街上有一小的铺面出租一年了
  您好!麻烦您了.我在县城街上有一小的铺面出租一年了,最近当地的税收征收所相关人员老打电话给我要交纳和补交以前的房产租赁税,但上网查核确认发现在湖南省内目前没有明确实行,也知悉在去年5月省地税官员新闻发言回复湖南省暂不推行,官方网站也未找到许缴纳租赁税的明确公示,请您帮忙分析告知我该如何去应对,不胜感激,谢谢!!!附:同时咨询深圳方面的地税,目前根本没有此税收

·房产所有权归属,您好!请教一个问题:某女协议离婚
  您好!请教一个问题:某女协议离婚,其中在财产分割的协议书上注明双方现共有的住房归独生子(今15岁)继承;男方抚养小孩,女方不承担责任;女方与上述房产无任何关系.但房产户主过去是以女方名字办的,离婚致今也没有将产权户名变改.初,男方因炒股借刘某二十万,立了字据,并将房产证偷出抵押给刘某,现被刘某请求法院予以保全.请问女方有权申请法院解除保全吗?或女方还享有住房

·疏勒县房子目前如何过户,现在疏勒县房管所说不能过户
  现在疏勒县房管所说不能过户,没有房地产交易大厅。该如何买卖二手房呢?

·智障人可以办房产证吗?,我的妈妈有智障问题可以办房产证吗
  我的妈妈有智障问题可以办房产证吗

·二手房更名事宜,购买二手房
  购买二手房,房主原有《房屋买卖确认书》和《购房合同》更名时更改的是《房屋买卖确认书》,将《购房合同》收回,说《购房合同》已不用,以后直接网签,这种是否有法律效益,有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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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
       一、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本报归纳如下:  1、依法新建的房屋;  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  3、通过


  • ·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有些地方以立法或者其他形式擅自缩小上述前置文件,违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


  •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只要开发商将房屋转移给购买者占有使用,也就是—般生活中说的“交钥匙”,就认为开发商履行厂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这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该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应该优先适用。1.交付的方式,根捉一般的民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1).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诉讼主体
      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律师)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所有权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就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从协议本身来说,房屋所有权人不是签订协议的一方,不能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但从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来讲,房屋所


  • ·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
          购买二手房“让人欢喜让人忧”,由于对许多细节不够了解,不少购房者往往难以规避风险,跌进购房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专业律师认为,所谓的“合理避税”在法律上没有很大的风险,从法律


  •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该房屋价值是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房屋价值,首先由双


  •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


  • ·选择房屋估价机构的程序
      一、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二、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房屋拆迁估价


  •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买?要不要交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上住宅交易,除开发企业转让的以外,可以免收土地出让金,仍按划拨用地登记管理;其他用途房产交易在办理完新房产证后,由购房者到相关分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金由哪一方交纳由房屋买


  • ·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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