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921344401 18501560386
律师团队
>>
  •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宜兴婚姻家庭律师
  •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宜兴婚姻家庭律师
  •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宜兴婚姻家庭律师
  •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宜兴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18921344401(姜春律师)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18501560386(朱效武律师)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19850716853(史微微律师)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章浩律师)
律师在线
>>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家庭律师,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律师,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离婚律师网,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法咨询律师,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财产分割律师,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房产分割律师,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离婚律师,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调查律师,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经济犯罪律师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宜兴> 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无锡宜兴婚姻家庭律师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在广西平南县95.2.2在家出生的怎样办出生证明材料?
  

·单身与已婚女人同?算重婚?
  我有一朋友单身,与已婚女人同居?,算重婚吗,问下与已婚女人同居多久就算重婚呢,

·户籍咨询,我是从北京上军校毕业后分配回北京军区在外地服役成家我的孩子的户口能不能
  我是从北京上军校毕业后分配回北京军区在外地服役成家我的孩子的户口能不能上在我的父母家

·您好 请问一下中专生实习后可以拿到国家补助吗
  您好我是一个中专生我们的在校学习时间应该是两可是学校不到一两就把我们分配出去工作?并且可以拿到一定的工资我们的招生老师招说的只要我们进了学校,我们可以拿到国家补助两可是现在学校说我们已经实习了不属于在校学习生?所以我们只能拿到一的补助还有我们实习的时候还要交学费没有交齐就从我们的工资扣,,请问一?学校所?的这一些合法吗?谢?

·关于离婚后保障性住房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咨询律师
  住房问题:我们一家三口申请的保障性住房,深户,已交清房费,签了合同,还没拿到钥匙。现在如果离婚,房子是会不会收回呢?因为记得条例是说拿了房子5年内不得离异。如果房子不用收回,那又该怎么分配呢?如果孩子归我,是不是也占三分之一产权呢?扶养权问题:儿子还有2个月满3周岁,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是婆婆照顾。我与老公分居近1年,分居后一直住在娘家,与儿子生活在一起。现在

·离婚,离婚后怀孕计生办有权过问吗
  离婚后怀孕计生办有权过问吗

·是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是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事采光纠纷,我家在农村
  我家在农村,我家是平房,在我家东南面2到3米处要盖一座五层的办公楼,严重影响我家的采光,我和家人都无法接受,请问此间相隔多少米合适

·补充问题,问题补充:对不起我刚才提的问题有?在我母亲怀我的时候就离婚了我父亲从没
  问题补充:对不起我刚才提的问题有?在我母亲怀我的时候就离婚了我父亲从没给过我抚养费

·买房国家还贷款吗,想买一套耧房
  想买一套耧房,资金不足,本人有固定收入月工资3000元

·女方可以单方面打胎吗,我马上要和丈夫离婚了
  我马上要和丈夫离婚了,可是肚子里有个6个月大的孩子,我可以打胎吗?会触犯法律吗?

·离婚,去底丈夫上诉离?妻子不同?法庭未判?半后丈夫第二次上诉
  去底丈夫上诉离?妻子不同?法庭未判?半后丈夫第二次上诉,这次妻子如果坚持不离,法官一般怎么?如果同意?财产分割和四岁孩子抚养上出现分歧,法官一般又会怎么?第二次是否一定要请律??.....谢谢!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01560386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适用条件和方法?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它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是不相同的,在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是另一方对于该方的有条件的帮助。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  


  • ·怎样应对家庭暴力
      1.起诉离婚:如果你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那你必须尽早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远离伤害。对于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来说,不要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认错误也不能心软。2.尽快报警: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议你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


  •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


  • ·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
          导读:“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本文根据婚姻法相关知识,为你讲述了“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


  •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1、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          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存在离开住所地情况的,需注意以下情况: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离婚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双方或者一方是军人的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


  • ·遗嘱信托:去世后的管家方式
      所谓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故去后契约才生效。它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长保富有和荣耀。


  •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


  •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 ·偷越国(边)境罪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0156038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无锡宜兴宜兴竹海风景区婚姻家庭律师
    www.wx148.net
    Copyright © 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