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921344401 18501560386
律师团队
>>
  •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江阴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江阴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江阴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江阴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18921344401(姜春律师)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18501560386(朱效武律师)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19850716853(史微微律师)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章浩律师)
律师在线
>>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律师,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地产律师,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屋律师,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二手房律师,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经济犯罪律师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江阴> 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有智障残疾的人可以买房子吗
  我的妈妈有智障问题,因为就是这样,所以兄弟媳又点排斥她,但是我们那里要移民,可能有一点点钱,但是怕以后的事,我想知道可不可以用我妈妈的名字买房子

·租房合同未到期,押金该退吗
  我租的房子签到3月份,因家中有事要提前违约我提前一个多月通知二房东了,但是她不给我返还押金还不允许我转租,合同上也没标注不返还押金,合同上把甲乙方都你弄错了我能否要会押金吗?能帮帮我谢谢

·律师你好,想咨询下二手房买卖纠纷
  "search">免费法律咨询济南咨询中心山东咨询中心按地区查咨询按专长查咨询按专长找律师发布案件委托/*9ask.cnask最终页960*90,创建于2013-7-2*/varcpro_id="u1312150";您所在的位置:免费法律咨询>律师>经济类>房产纠纷网友发布的问题已有4人回答,请查看律师你好,想咨询下二手房买卖纠纷收藏|投诉

·房产纠纷,您好,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三岁时我亲爸爸就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三岁时我亲爸爸就去世,然后我六岁时和姐姐随母亲改嫁,户口也签过去了,我现在二十五了姐姐也结婚了,但我亲爸去世后留了一套房子(是和我妈婚前奶奶给盖的)想问一下真么多年这种情况,这个房子属于谁的,我和姐姐有继承的权利吗?很急,谢谢

·租金上涨的问题,你好!我公司将于本月底租赁期满
  你好!我公司将于本月底租赁期满,可房东说如果续租租金要上涨30%,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房东是否有权随意上涨租金?而且原合双方都有约定,如租赁期满,享有优先权续期,且租期满4年后,租金按当时的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不超过10%,现房东却不按合同的要求,随意涨价,否则将收回房屋,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这房产怎么分割,李四有四个儿女
  李四有四个儿女,分别是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李四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现李甲说该房产是他的,因为是他于九九买的,有买房款收据,却没有买房协议,(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证上既不是李四的,也不是李甲或李乙的,而是卖房人的)。而李乙主张该房屋是他与李甲共同出资购买的,当时李乙出一半的房款,但是房款是用李乙所有的一辆三轮摩托车抵顶的价款,李甲当时同意这种做法,并

·父母为我(已婚)买的房产,只写我的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我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想要卖该房产(门市楼),还需要丈夫同意并签字吗

·离婚,离婚后房产留给女方
  离婚后房产留给女方,私生子以后可以回来要吗。离婚后男方贪污前妻财产受影响吗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廉租房可终身享受吗?,廉租房要审吗?我是离异
  廉租房要审吗?我是离异,已申请到廉租房,但现在准备结婚,男方有房,此廉租房会收回吗?

·吉林市新房未办入户手续是否应缴取暖费,谁来通知供暖公司停气
  吉林市新房未办入户手续是否应缴取暖费,谁来通知供暖公司停气

·拆迁房之前是老公父亲的老公一套我可以怎么分
  结婚一直是老公父亲的房子现在拆迁房怎样分割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01560386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是赠与还是出借
      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所有房屋?
      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从字面意义而言,是指夫妻共同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按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所有权可以从质和量上加以分割。当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与所有权分立而非所有权享有时,是所有权的质的分割,如日耳曼法上的“上级所有权”与“下级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上复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皆属于所有权的质的分割;而当同一财产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


  • ·房屋租赁登记鉴证办事应注意哪些?
       一、办事须知1、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单位产出租方属市级单位、驻津单位的,到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其它单位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私有房屋租赁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


  • ·房主卖房,房客有何权利?
      (1)房主出卖其租住房时,房客对此享有优先购买权;(2)房主出卖出租房,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房客;(3)房主未按规定出卖出租房时,房客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无效;(4)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买房人“跳单” 不违约,无需支付中介费
      《购房委托书》属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这条认定有效。但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关键还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没有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而不构


  • ·已付全款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吗
      购房消费者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性住房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后开发商被申请破产,在该商品房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但基于购房消费者就所购商品房对出卖人享有的特殊债权属性,要求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购房消费者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事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窒息亲属也可以继续履行租赁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
      张某与钱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小产权房卖给钱某,价款为42万元,单某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付清房款,同时张某交房给单某。协议签订后,张某与单某如约履行了协议,但因买卖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5年后,该房屋因征地被划入拆迁范围,现张某能否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钱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


  •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家务、照顾子女方面的付出,双方的住房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 ·房屋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


  • ·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
      11.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可以,但因房产尚未取得合法的所有权证件,故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使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后房产由谁居住使用。在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当事人可另行提起诉讼。


  • ·商品房预售登记
          在一房二卖中,预售合同登记的,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      预售合同登记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问题,涉及该登记是否具有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      所谓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债权的实现、保全物权的顺位请求权等而进行的提前登记。预告登记与一般不动产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实施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本罪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0156038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无锡江阴鹅鼻嘴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www.wx148.net
    Copyright © 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