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种类 虽然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分类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
·格式条款法律特征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在于: 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nbs...
·“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否有效 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原有印章(印模)处加盖公司印章,与公司使用的印章一致。虽然该材料系“先盖章后打印”,但在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盗盖印章之事实,先行盖章行为具有概括性授权和追认属性。 因此,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有效的。 ...
·那些行为属于恶意串通? 一、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逃避债务。 1.恶意转让财产以逃避债务。债务人的财产作为责任财产,构成债权人之债权的总担保。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低价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其目的就是逃避债务的履行,就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被判定为无效。 2.恶意设立抵押权以逃避债务。债务人在清偿债务之前,...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前提是企业在签约过程中有不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 1、恶意磋商行为。很多经营者认为,合同没有成立之前的行为就不受约束,甚...
·物业和业主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一、物业和业主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物业和业主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业主和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同样也是属于市场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就是消费者,所以,物业和业主同样适用。 二、物业和业主发生冲突怎么解决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
·如何确认承诺生效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权利和义务。因此,承诺的生效时间至关重要。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
·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程序无特别规...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
·当事人未经上诉而直接申请再审,属于滥用再审程序的情形 再审申请人虽主张一审判决存在错误,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亦未提供客观上导致其不能行使诉权的合理理由,其放弃法律规定的常规性救济途径,即应当承担该处分行为所致的失权后果。故二审法院以其未提起上诉为由对其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不予审查并无不当。其未经上诉直接向本院申请再审,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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