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吴区旺庄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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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吴区旺庄街道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幼儿园没有正规手续时转让幼儿园的合同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无效的合同应该是危害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才无效,是吗?

·关于债务纠纷的问题咨询律师
  借给朋友6万元,期间还了1万。没有让朋友写借条,如果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欠款,请问都要准备什么资料??

·关于债务法律咨询,别人借了我2万块钱
  别人借了我2万块钱,没有借条,只有简单的录音,期间因为我急需用钱还了5000,还有的不认帐,请问我可以起诉吗?到哪里起诉?

·土地承包转让的协议书,农民口粮田有一绿化工程公司要承包
  农民口粮田有一绿化工程公司要承包,可协议书的名头就叫《土地承包转让的协议书》合法吗?协议书的甲方是绿化公司,乙方是村委会,为什么我们农民自己的土地乙方要写村委会呢?

·判决多年未执行,我2oO4年在石门法院打了-债务官司\判我胜诉\但至今还禾得到执
  我2oO4年在石门法院打了-债务官司\判我胜诉\但至今还禾得到执行

·债务纠纷,法院要查封我的房子
  法院要查封我的房子,而我又只有一个房产,请问我该如何向法院申请

·转让公司股份,转让公司股份
  转让公司股份

·合伙开店债务纠纷,我和一朋友合伙开店
  我和一朋友合伙开店,但是在我的钱款还没到位之前,甲方向别人借了3000元钱,做进货之用。之后拿出我的投资额归还了债务。我想问一下,他向别人借的这3000元钱,算不算是甲方出资开店的一部分

·债务问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生前在村里担任书记的时候从信用社贷过一笔30000元的款用于村里使用。担保人是我村当时的会计,已经很多年过去了。我父亲也去世5年了。那个担保人现在在信用社有一笔35000的存款被信用社扣下了。他来我家让我母亲和他一起分担一下这笔钱。你说我们该怎么做合适呢?

·朋友间催债,因08年和两个朋友集资购“机器”
  因08年和两个朋友集资购“机器”。约定“机器”归其中一所有,我和另一朋友相当于借钱给“机器”的所有人。至11年底,“机器”的所有人仍有1200未还,多次催钱未果,总以各种理由推托;08年至今,中间另一朋友也借了我部分钱,讨要时以“机器”的所有人未还钱为由拒绝,让“机器”所有人还。形成三角债。现已保留了往来短信,QQ消息。请问如果投诉到他们工作单位,群发催款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债务要平分吗?,我朋友,我朋友,她不幸福,想离开她的家庭,可是结
  我朋友,她不幸福,想离开她的家庭,可是结婚后,欠下了14万债务,这样债务一定平分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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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吴区旺庄街道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债务免除的法律特征
      1、免除为单独行为。    2、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首先,免除为债权人抛弃其债权的意思表示,如其内容不属于对其债权的抛弃的,则不是免除;其次,既然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免除人应当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处分权


  •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


  • ·诉讼中通过那些渠道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由于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现在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意识,法院不主动、积极调查收集证据。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其举证目的,要自行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及时、准确地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就成了关系到整个案件成败的关键。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律师认为,查找被告财产线索,可以采


  • ·公司与股东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无合理解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账户与公司股东账户之间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股东对此无合理解释的,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判令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债务免除的方法和效力
      债务免除的方法为: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


  • ·追讨债务的诉讼程序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


  • ·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依照上述第(二)条作出决议或者决定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批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   对已作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公司债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款项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三)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五)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六)公司净资产额;   (七)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八)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 ·公司债券存根簿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债券的发行日期。 (二)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


  •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债务利息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规定:"迟延履


  •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否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2)由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债权人直接取得请求承担人履行债务的权利,但在债权人表示享受其请求利益之前,承担人可以变更或撤销该契约。需


  • ·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

    ·骗取出境证件罪
      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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