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久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久触犯刑法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受到刑事处罚的前提是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并且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那么司法机关在什么时候受理案件,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长呢?的我们为您准备了这篇文章,向您普及刑事案件受理期限的相关知识。
  一、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长
  刑事案件的受理是由公安机关完成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6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由此可以得出,公安机关在接到刑事案件的控告、举报、扭送、报案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是应当立即受理。因此刑事案件的受理期限是:立即受理。
  二、刑事案件处理流程
  
  1、刑事拘留阶段。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2、批准逮捕阶段。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4、补充侦查。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5、提起公诉。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6、审判。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7、上诉或抗诉-----二审。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公安机关在接到刑事案件的控告、举报时,应当立即受理。并在上文详细的介绍了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包括7大阶段。相信您对于刑事案件受理期限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刑事案件方面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被判行政拘留当天算吗?
      被判行政拘留当天算吗?1、行政拘留从当天算起,过晚上12点算1天2、刑事拘留从宣布刑拘证算起,过24小时算1天。3、举个例子说明:某人被行政拘留1天,下午6点进去,那么过了12点就可以释放;某人被刑事拘留1天,下午6点宣布,那么到第二天下午6点释放二、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


·故意伤害轻伤2级赔偿40万就可以不判刑了吗
      故意伤害轻伤2级赔偿40万就可以不判刑了吗?故意伤害轻伤2级赔偿40万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针对公诉案件,公诉人是检察院,公诉人系履行国家职权,不会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达成和解,而完全不顾案件事实,不提起公诉。而是被告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公诉人还是会依据事实...


·山东量刑实施细则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特别是对社会有严重影响,对他人的身体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害的犯罪行为都会收到刑法的制裁,从而来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那山东量刑实施细则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量刑的指导...


·刑事责任能力有几种 不负刑事责任的有哪些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在我国行为人构成犯罪最基本的要求是既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同时又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我国关于刑事责任能力是分为了好几种的,那到底刑事责任能力有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责任能力有几种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


·不作为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不作为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


·刑事犯罪赔偿残疾赔偿金吗?
       一、刑事犯罪赔偿残疾赔偿金吗? 刑事犯罪者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累犯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累犯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了的。 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主要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


·如何确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
      如何确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的确定 (一)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


·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
      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 一、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 犯罪未遂的量刑不一定会少一半,但犯罪未遂的判刑比犯罪既遂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