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讨债技巧—预防行情多变,保本舍木末,勿多苛求计较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近代工商界竞争大起大落,很难预料,加上银根紧缩,讨债甚难。债权人必须在市场预测、行情分析、掌握情报的基础上决定付债策略。在预估行情不利或下跌的情况下,一般应以约定期限内不罚利息,不要或少要违约金为条件,劝导对方迅速归还本金,以保住“大头”,逾期、再次违约则要求全赔、全罚并起诉。已立案的,也可适当减少关于赔偿运杂费、差旅费之类的诉讼请求,办求债务早清。如彩电正俏时,某县电视机厂逾期数月不能交货,价值 20 万元。债权人预测、分析;①彩电消费向名牌、高档、大屏幕发展,地方杂牌 16 寸彩电当时虽好销,终难成大气候,②厂方缺少几种关键进口部件,“芯机梗塞”。光靠从国有大厂零星挖、生产难长久。 16 寸进口关键部件需外汇,国家不扶持非定点厂,大批整机配套出厂难。厂方一旦下观,银行收回 500 万元贷款, 20 万元债易落空。因此果断决定中止合同,收回本金即罢。事后证明该清债决定是正确的。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这就产生了合同纠纷。在合同纠纷中,超过约定的期限不进行付款是常见的违约形式。这种违约的方式产生的后果就是必须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逾期付款 逾期付款包括未按约定期限或者法...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一、拒收债权转让通知书有效吗 首先,法律适用上考察,该通知书应认定为债权转让通知。《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取的是无需经债务人同意的通知主义原则,但对通知的形式及内容,该条并无明确规定。我们认为,虽然没有具...


·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
      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 一、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 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债义务。借款合同一旦出错,必然会损害其中一方的利益。那么借款合同写错了怎么办...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都有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都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


·欠钱打借条派出所受理吗?
      欠钱打借条派出所受理吗?不在派出所管辖范围内,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纠纷应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只要有证据证明欠债事实,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社会中,欠款纠纷经常发生,很多债务人写了欠条一直拖着欠款不还,债权人协商也是解决不了,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那么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当事人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18-70; 2、当事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在现工作的单位已满3-6个月; 3、当事人为企业白领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当事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信用卡及贷款还...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我们是由资深证券从业人士组成。正直、诚信、敬业的为客户管理证券资产,本私募“基金”不“坐庄”,(不选择流通性差的股票、不选择ST类股票、不选择权证进行操作)...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可以进行公证。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具体来说,下列债务...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就目前经济形势来看,企业的形式是较多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不特定公众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企业改制之前,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在企业改制之后,也会产生一些债务。企业改制的债务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偿还的。 一、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一般在借款到期的时候,债务人不能足额还款的话,那么债权人此时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追债。那现实中,要是借款期限未到,不过发现债务人此时就无还债能力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根据法律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