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医疗事故亦是时常发生。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医生和病人都是毁灭性的。要是患者被确认构成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话,则可以享受七级伤残的赔偿待遇。那么其具体这个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40%从上文中可以看出,医疗事故的赔付有一定的标准,而根据三级乙等医疗事故所导致后果的不同,医院又将赔偿各种不同的费用,像住宿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这些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计算的。而要是在医疗事故赔偿方面与医疗机构产生了争议,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帮助。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方法有哪些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方法有哪些 ? 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屡见不鲜的事情,但是出现医患纠纷之后,只要医院和患者或者其家属冷静协商,处理得当,还是可以让矛盾得到有效解决的,避免事态扩大化,那具体来讲一旦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呢,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下面就来为您解答。 出...


·北京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注意事项
      北京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注意事项一、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 除以下情形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海南省医调委均可受理调解: 1、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2、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正在调解之中的; 3、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经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反悔的; 4、因非法行医而引起的...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的有什么区别?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的有什么区别? 医疗机构主要是解决人们的医疗问题,为人们提供医疗服务,由于现在人们的医疗需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医疗机构也越来越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比例与日俱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很多不同,选择不同的医疗机构所得到的的医...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程序是怎样的?申请重新医疗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双方当事...


·醉酒驾驶要自费医治吗
      醉酒驾驶要自费医治吗?人们喝了酒之后开车,如果是饮酒过量,则会导致视野模糊,反应速度变慢,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事故。除了对他人带来伤害外,车主本人多少也会受伤。而车主是上班族的话,会享受医疗保险等待遇,在看病就医的时候,符合条件的,可以报销。那么,醉酒驾驶要自费医治吗?下面我们一...


·准许保外就医的情形有哪些
      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要是身患重大疾病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监狱管理部门申请保外就医,若符合规定的情形,则就会准许保外就医。那具体来说准许保外就医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准许保外就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


·发生医疗损害患者怎么处理
      保存医疗的所有材料,包括诊断书,病历和记录等,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认医疗事故后,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进行权益追索。需特别注意的就是就诊医疗材料的封存。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


·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是怎么进行的
      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是怎么进行的 一、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 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医疗事故。从法律的角度说,医疗过错可以是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也可以是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混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漏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医疗事故的...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是什么?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是什么? 一、未尽到说明义务的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 构成相应的医疗责任事故的主要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文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文是怎样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 陈述人(原告):刘某 代理律师:某某 医疗机构(被告):某医疗机构 刘某诉某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某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被告某县人民医院申请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现患方就医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