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每个省份的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申请认定之后都可以查询相关的法条然后自己进行大概的估算,如果是一线城市,拿到的可能会高一些,这些是跟城市发展水平有关系的,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最新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吧。
  江苏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4、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月。)(单位支付)7、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单位支付)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江苏省九级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8个月工资)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江苏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1年1个月当地平均工资0.4个月)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周岁以下12个月,20-30周岁 10个月,30-40周岁8个月, 40-50周岁6个月,50-55周岁4个月,55-60周岁2个月。)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最新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的相关答案,您可以看出,江苏省划分赔偿标准都是首先肯定是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你的平时工资以及单位经济状况和城市发展水平结合而来的,所以您在估算的时候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有期限吗?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有期限吗?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有期限规定,具体情况是:(1)劳动者所在单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


·迟到扣工资是否合法,有哪些规定
      工作期间,员工难免会有几次迟到的时候,这肯定会对工作有所耽误,因此有些单位就规定员工要是迟到的,就要扣相应的工资。那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即迟到扣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迟到扣工资是否合法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具体内容有哪些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大概内容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 (一)总则部分 1、 为了统一和规范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省内相关标准、规程及...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包含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有很多种,其中就由两种容易混淆就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那么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许多国家都将非全日制...


·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一、在岗阶段。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


·工伤认定下班合理时间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很多人都比较熟悉的也是很关注的问题,因为在工作中如果出现了意外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严重的身体损害,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工伤认定是十分的重要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工伤,那工伤认定下班合理时间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工伤认定下班合理时间...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满一年的时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平时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 二、劳动合同备案时间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果要遇到一些危害的话,可能会受到公司的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到期,那么也就是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基本上是按照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这几天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


·工伤认定的时效如何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口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
      在我们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到某个公司上班时,我们就会跟公司签定相关的合同,有些公司在需要用人的时候把我们招用进公司,但是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的时候就直接把你辞退了,有的公司在辞退我们的时候可能会给一些赔偿,有的公司就不会,那什么情况是需要给我赔偿的,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又是多少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