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房屋是一个价,而车位又是另一个价。但在一个小区内,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的地方比较多,那是不是每一个地方开发商都有权销售呢,这就要看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有哪些形式
  
  目前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可以分成二类四种形式:
  
  第一类是城市区域或商品房住宅小区里,独立建设的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
  
  第二类是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楼房地下停车位(场)。
  
  二、怎么确定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
  
  1、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律文件中,均明确规定多层经营性停车位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该类停车位建筑物(面积)是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可以依法独立办理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该类停车场的房地产权利人为持有《房地产证》的当事人。
  
  2、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地面停车位是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批准同意,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地面上直接设置的停车设施。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由于地面停车位是直接设置在土地表面的停车设施,即是直接设置在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表面上,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鉴于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住宅小区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住宅小区房屋单元的所有人共同拥有。
  
  3、住宅小区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面积),是住宅房屋单元的从物。
  
  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在转移登记时,其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房地产权依附于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屋单元。
  
  根据本文以上阐述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商在转移房地产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不能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单元中分离或分割,不能将首当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约定为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否则,将违反相关房地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小区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应依法随房屋单元的转移而转移。
  
  可见,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4、小区楼房地下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楼房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亦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楼房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状况与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状况如出一辙,楼房地下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对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有所了解了吧。此时位于不同地方的停车位,实际的产权归属不一样,而作为开发商也只能对其中自己所有的车位进行出售,不过如果是出租给业主使用的话,则也是可以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已经普及全国,但汽车数量的增多同时也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让人头疼,不仅会罚款扣分重则拘留,还会把车主的车扣留。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同类型不同大小的交通事故,扣车时间长...


·对于很多人来说酒后驾车不坚决不做的,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在醉酒
      对于很多人来说酒后驾车不坚决不做的,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在醉酒状态下连走路都很难,更何况开车,这种状态下开车就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都会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的伤亡,我国的处罚比较严格,那乡村道路醉驾案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乡村道路醉驾案 处罚标准 一...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款的规定是怎样的?醉驾电动车标准:电瓶车醉驾最高可以判处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交警拦住醉驾车主,会对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做出判断,属于机动车的,按照醉驾入刑的标准执行。如果经过鉴定电动车是非机动车的,车主最多被罚款。二、电瓶车醉驾造成事故如何确定责任?电动车交...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 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范本是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带来一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范本。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该如何处理?此时,有两种解决途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居中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许多当事人对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情形还有一些担忧。下面,对这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进行解释。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


·一、醉驾车辆被扣取车流程是什么?
      一、醉驾车辆被扣取车流程是什么?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先当事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还可以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在法院的选择上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对于发生纠纷之后管辖地的问题其实法律上也是做了相关的规定的。下面给您简答介绍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怎么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在我国关于安置房可以交易吗?
      在我国关于安置房可以交易吗?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


·购买野生动物制品判刑后不交罚金的后果是什么
      购买野生动物制品判刑后不交罚金的后果是什么?购买野生动物制品判刑后不交罚金的法院会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


·合同到期商户不交租金应该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签订合同的话都是有期限规定的,但是实际当中存在着商户在合同到期之后会全部交租金,那么合同到期商户不交租金应该怎么办,商场可以催告商户,在一定期限内缴纳拖欠的租金,如果仍然不缴纳的话,这时候可以进行解除合同。一、合同到期商户不交租金应该怎么办商户欠商场店铺租金,商场没有...


·肇事逃逸车还能走保险吗
      肇事逃逸车可以通过保险理赔,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该行为人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