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罪犯立功审批程序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罪犯是否立功或者有重大立功的判定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如果被认定是有立功,则会得到减刑等奖励。立功对于罪犯本身有好处,对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和谐也有极大的帮助。但是社会上也有很多人利用罪犯立功可以减刑的规定,投机取巧,钻法律的空隙。如果对于罪犯立功审批程序了解透彻,便可以极大的避免这样事情的发生。
  
  1、认定罪犯具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坚持依法、严格、公开的原则,实行集体评定、分级负责的工作制度。
  
  2、认定罪犯具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应当由分管区召开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管区审核评议,提出建议,报送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查。分管区和管区的集体评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与会人员签名。
  
  3、管区收到分管区拟认定罪犯具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材料后,应当召开管区长办公会,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管区长办公会议审核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
  
  4、监狱狱政管理部门收到拟认定罪犯具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材料后,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a、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备、规范;
  
  b、事实和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c、是否符合法定立功、重大立功情形。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拟认定罪犯“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重大立功表现的,除符合重大立功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系在监狱内服刑期间完成;
  
  b、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系罪犯本人构思并完成;
  
  c、提供设计图纸、资料等原始记录证明;
  
  e、将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过程形成日志;
  
  f、申报专利的须经监区(分监区)审核,由教育改造部门代为申报,获得专利的提供专利证明书。
  
  6、狱政管理部门对拟认定罪犯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材料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管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审核、审定。
  
  7、对因检举揭发狱内犯罪的罪犯拟认定立功、重大立功的,其材料中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和终审法院对被检举揭发罪犯的判决(裁定)书。对因检举揭发狱外犯罪的罪犯拟认定立功的,其材料中应当附县级以上公安(检察)机关出具的公函和证明材料,或者终审法院对被检举揭发罪犯的判决(裁定)书;拟认定重大立功的,应当附县级以上公安(检察)机关出具的公函、证明材料和终审法院对被检举揭发罪犯的判决(裁定)书。
  
  8、评审委员会对罪犯立功进行审核审定,对罪犯重大立功进行审核。监狱长办公会对罪犯重大立功予以审定。
  
  9、评审委员会审核、审定罪犯是否具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可以邀请驻监检察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与会人员签名;评审委员会审核罪犯是否具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重大立功表现,可以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咨询。
  
  10、 评审委员会经审核后,应当将拟认定具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名单及具体事实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罪犯即获得立功奖励。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应当立即认真进行复核,并书面告知复核结果。对因检举揭发认定立功、重大立功的罪犯名单及具体事实不宜公布的,在其获得奖励后与本人见面,有关材料存入档案。
  
  11、评审委员会应当将拟认定罪犯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评审报告提请监狱长办公会审定;监狱长办公会由监狱长主持召开。经监狱长办公会审定罪犯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由监狱长在《罪犯立功(重大立功)奖励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12、监狱长办公会议审定罪犯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在审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罪犯重大立功奖励审批表》和有关证据材料、会议记录(复印件)一并报省局备案。
  
  了解了以上罪犯立功审批程序,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过程中要有很多对于“功”的判定,同时也要经过很多程序上的审核。要是罪犯有了这样戴罪立功的机会或事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中所规定的程序一步步审批,积极争取减刑。这是对国家治安和社会和谐的一种支持,是每个人都应该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的。
  
  


·间接故意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间接故意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形态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刑 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行为 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即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中具体的犯罪行...


·失火罪是《刑法》第几条
      一、失火罪是《刑法》第几条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失火罪的...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性质区别是什么?
      最近一段时期,集资诈骗案件多发,很多时候,人们容易将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混为一谈,的确,两者都是以非法占用为目的,来骗取钱财的行为。从这一点看,两者有共同之处,尽管如此,这两个罪名还是不同的。那么,诈骗罪与集资诈骗性质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诈骗罪与集资诈骗性质...


·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即使两个人触犯的是同一个罪犯,但由于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因此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作出的判刑也是不一样的。其中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自然处罚是要比一般情节的处罚重的。那实践中,这个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该如何界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单位受...


·偷税漏税罪财务人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偷税漏税罪财务人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以及其他新规定
      贪污受贿一直都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大问题,最近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热播也说明了大众对此的关注度一直是居高不下的。随着新刑九的出台,不少人都了解到新刑法对于贪污受贿进行了调整。那么,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有什么其他的新规定吗?律师为您解答。 一、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 新刑法司法...


·实践中徇私枉法罪如何减刑?
      实践中,无论罪犯是触犯了怎样的罪名,在服刑期间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么都是可能获得减刑机会的,这样实际服刑的刑期就会比判决时的刑期少,这是对罪犯很有利的。那实践中徇私枉法罪如何减刑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徇私枉法罪如何减刑 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


·入户抢劫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入户抢劫也被称之为入室抢劫,这在抢劫犯罪中算是情节比较严重的了。因此在对入户抢劫犯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我国《刑法》中的规定也是相对比较重的。那到底我国关于入户抢劫量刑规则是怎么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入户抢劫如何认定 入户抢劫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


·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着刑法中的程序规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时候会涉及到回避的问题这就是行诉法所规定的重点问题,那么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


·如果诈骗罪成立能判多少年?
      如果诈骗罪成立能判多少年?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在刑法实施中起指导的作用,充分理解和领悟有利于定罪量刑,也有利于我国刑法实践的灵活运用。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什么呢?包括那几条原则?相信很多人都存在疑问,现在我们在下面为您进行解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概念 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