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不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从有些调研中可以发现,随着离婚案件的增长,与孩子抚养有关的纠纷也日益复杂。除了一般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的争议外,也包括双方离婚后,一方向法院上诉要求处理探望权归属。那么父母一方离婚后不探视孩子,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不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不探视孩子,通过法律可以怎么解决呢?民法典中,规定离婚父母其中未行使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与义务在规定时间探视孩子。若一方不行使这个权利,不探视。那么双方首先可以进行好好协商,若商量无果,可以申请法律的帮助。
  
  离婚后,双方应当及时重新调整角色定位,要意识到,对方不再是过去的伴侣,而只是孩子的父母,要令孩子切实体验到:父母虽然离婚了,但仍然爱自己的真实感受。对于其他家庭成员想要探视孩子这个问题,实践中,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交由他们单独接送孩子,或者在一方单独探视期间陪同探视,以减少冲突,避免麻烦。
  
  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既享有探视的权利,也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一方基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而拒绝配合探视,没有法律依据。一旦在抚养上出现经济问题,解决方法不是停止探视,而是另案起诉主张对方适当增加抚养费。如果证据确凿,理由充分,法院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依法会酌情提高抚养费。
  
  《民法典》(2021.1.1)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
  
  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通过对上方的有关知识的了解,离婚后不探视孩子,我们应该尊重对方的权力行使态度。但孩子的存在,两个人应该对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探望权从法律与情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权利,只要身份关系依然存在,探望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可以行使的权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1、婚内养小三生孩子不一定是重婚罪,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重婚有两种情况: (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2)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


·离婚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


·离婚协议男方抚养费怎么办
      只要牵扯到了抚养权的的问题,一般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上法院庭解,抚养权一般都会判给有能力的一方,那么离婚协议男方抚养费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想着通过做一些生意来养活自己和家人。但是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想着通过做一些生意来养活自己和家人。但是,做生意并不是自己愿意就可以了,期间还有许许多多的程序需要办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然而对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的时间及流程,大多数人都是不清楚的。本文主要论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时间。 一、申...


·一、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一、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


·认定重婚罪要什么证据,重婚罪证据如何收集
      随着婚外情的普遍增加,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的证据也成为普通大众关心的焦点之一。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婚罪要什么证据?在确定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究竟当事人又该如何收集重婚罪的证据?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认定重婚罪要什么证据 重婚包括法律...


·重婚后又离婚还算重婚吗?
      重婚后又离婚还算重婚吗?重婚后又离婚不算重婚,因为离婚的话就属于已经解除了合法的夫妻的关系,所以并不会构成我国重婚罪,我国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属于前一段婚姻,该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男方有过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


·怎样才能不离婚
      怎样才能不离婚 婚姻自由的权利行使在法律上被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当婚姻走向终局时,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当然好办,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但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拖”显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问题方法。 1、不想离婚的当事者,其原因大概有几下五种: (1)认为双方有感情...


·婚后共同财产能分开吗?
      婚后共同财产能分开吗?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是必须进行财产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对于男女未婚生的子女,法律上称为是非婚生子女。但即使其父母的关系是不合法的,但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的。因此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是负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实践中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解...


·彩礼返还的相关问题答疑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