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贵阳2023年工伤鉴定标准范围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伤鉴定标准保障了在工作中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受伤者的损失与负担,基于种种实际原因,工伤鉴定标准也是在不断更新变化的,以确保更准确的进行维权与保护,那么贵阳2017年工伤鉴定标准具体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7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
  
  因此,2016年工伤死亡赔偿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72320元,另加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贵阳2017年工伤鉴定标准也依据此法。
  
  工伤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贵阳2017年工伤鉴定标准也依据此法。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贵阳工伤鉴定标准是应时而变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对于工伤标准的鉴定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应满足相关法律的要求。以上即为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
  
  


·个人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个人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 1、符合规定的单位聘用人员工作6个月以上,社保和个税连续缴纳6个月; 2、工作2年以上,且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当的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


·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书盖章不清,而且没有法人签字,算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听到有些员工从事的工作涉及到商业秘密,需要和单位签署保密协议。那么员工和单位签署的保密协议书盖章不清楚,而且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这样的保密协议书有效吗?下面就这个问题收集了相关资料。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


·我们一般职工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一般职工在企业中上班,企业不仅仅为员工提供固定的薪酬,同时也会为员工购买五险,为了保障员工各项的福利,可以让员工老有所养,让员工在企业中上班更加的有保障。职工社保补缴五年可以吗?这个是可以的,只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今天带您了解一下。一,职工社保补缴五年可以吗?退休前累计交够1...


·加班工资核算时效性是多久
      加班工资核算时效性是多久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怎么明确责任?
      建筑工地的时候经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很多人在进行建筑工地的工作的时候,不能够进行危险的动作,因为在建筑工地经常发生高空坠物的情况,所以在关于建筑工地高空坠物怎么明确责任?的法律条文知识的普及是非常重要的,您一起往下阅读一下。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怎么明确责任?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聘请员工,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都有保障作用,在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可以依据该合同解决双方的纠纷。员工在私企工作同样也要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私企劳动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私企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导致严重后果的,驾驶人可能面临刑罚,判处有期徒刑的也是可能的。有的人被判缓刑后,家庭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这个时候,经过批准,缓刑人员可以到外地打工,当然,要走严格手续。那么,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序是怎样的?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一、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 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


·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 一、保质期过后产品
      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 一、保质期过后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 产品过了保质期后,发现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退换货责任? 产品过了保质期以后,如果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引起了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水利工程在我国的黄河以南的地区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水利工程关系到周边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但是随着水利工程的越来越多如何修复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了,所以我们整理了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这篇文章,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 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