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您都知道劳动关系建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这样两个词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那就是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下面就将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相关知识。
  
  一、劳动关系终止相关知识
  
  1、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
  
  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2、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
  
  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因此,分析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事实上往往比较复杂。
  
  国外有学者指出,雇佣关系及相关的雇佣合同的终止可能是由雇员或雇主出于各种原因提出的。从雇主的角度来看,原因包括:
  
  (1)雇员的严重行为不当;
  
  (2)雇员缺乏胜任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3)组织削减规模而进行的裁员;
  
  (4)对雇员的持续雇佣将违反法律规定;
  
  (5)其他一些实质原因。
  
  从雇员的角度来看,原因包括:
  
  (1)因为年龄或健康原因(如精神病)而退休;
  
  (2)因为各种可能的原因而辞职,包括接受另一份新的雇佣合同或移民;
  
  (3)雇主违反了合同;
  
  (4)死亡。
  
  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相关知识
  
  1、什么是劳动合同关系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法》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其他观点补充: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终止,没有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不是一个概念,建议不要混淆。
  
  2、劳动合同关系终止适用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对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值得一提的是,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虽然都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了,但却不是同一个概念,它们也有着一定的区别,希望您不要混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具体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定。 1、法律对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2、一般公司有劳动规章,如公司对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按自动离职。 二...


·劳动关系放在原单位但不在岗怎么处理?
      所谓的劳动关系,简单的来说就是帮助单位或者企业工作劳动,使自身获得一定报酬而建立的一种关系,正是这种稳固的关系才能帮助国家经济顺利运作,但是总有人会投机取巧,在和企业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又不在岗。那么劳动关系放在原单位但不在岗怎么处理呢? 职工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但不在...


·民营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有哪些
      民营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有哪些规定?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加入企业改革的队伍之中。企业改革时受影响最大的就是企业里的职工。那么民营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有哪些规定?民营企业改制时应如何处理原来的劳动关系以及如何确定支付经济补偿?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看一下相关知识吧。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在...


·劳动局工伤认定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针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像工伤这样的事情,在我国是有着严格的法律制度来进行约束的。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还有少数一部分人不懂得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工伤认定这样的事情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局工伤认定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一、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流...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劳动争议发生的越来越多,而劳动者也越来越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仲裁是不错的争议解决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争议都可以申请仲裁的,那到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有哪些,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又要交哪些材料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 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有哪些...


·耳朵受到噪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作的总类很多,有些人从事的工作每天需要在分贝很高的地方工作。时间长了,听力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如果这个时候公司跟你接触劳动合同了该怎么办呢?今天和我们一起来看看耳朵受到噪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呢?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


·如何书写用工合同协议书?
      无论大小企业,公司或者商场饭店之类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有的员工为了自己的发展而不顾公司说走就走不给我们留一点退路,会直接造成我们的损失,这种事情就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雇佣员工之前必须要签订用工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给您讲解一下用工合同协议书如何书写? 用工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并不能直接投入市场进行使用,因为对于工程质量,相关单位会依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以后,才可以被使用。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和我们自己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的。所以,各单位在进行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时候,也是十分小心谨慎的。...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年限有没有规定?
      我们都知道,在进入企业工作时会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续签或者不续签。如果决定要续签,那么我们一定有着一些疑问,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年限有没有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些疑问。 一、劳动合同续签所需要的条件 ...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