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即债权内容本身是可以转让的、债权有效的存在、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那么,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
  《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和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这种规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过于严格,不利于商品交换的发展。而《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两种立法有所冲突。实践中如采用债务人同意主义不利于交易便利,如采用自由主义又不利于交易安全。因此,合同法确定的通知主义既承认了债权转让是债权人的处分行为,为债权人的自由处分提供了便利和保护,又保护了债务人不因债权人将债权转让于他人而蒙受不测之损害。“因债务人向谁清偿债务于他并无多大关系。如果因转让而使债务人履行费用增加,则原债权人应当承担。”所以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
  二、债权转让时不得改变哪些主要的内容
  债权转让不得改变主要内容,改变债权转让主要内容的债权转让不成立。对于债权转让不得改变主要内容的具体规定如下: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举例说明之。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的相关解答,关于债权转让是否通知债务人的问题,世界各国的规定不同,其中我国的相关法律中规定,进行债权转让的必须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的话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低保户允许有多少存款?
      低保户允许有多少存款? 一、低保户允许有多少存款? 没有规定;低保户当然可以在银行有自己的存款,也并无有没有上限一说。 低保户一般都是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所以在银行一般没有什么存款。 民政局有权利调查你的财产...


·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
      随着我国信贷政策的放宽,很多公司、企事业单位或者是个人在遇到资金运作困难的时候都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周转,由于现在贷款的手续也相对简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但有些时候,提到贷款的时候,还是会和担保相联系,那么,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 阶段性担保贷款 即...


·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一、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委托收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号《_________》及_________号《_________》的精神,_________市自来水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敬...


·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 因为人们对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认识不完整,
      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 因为人们对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认识不完整,关于债权转让的纠纷越来越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纠纷是很有效的,当然选择诉讼我们就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整理了关于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 原告:,男,岁,住所地:市区村栋...


·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犯罪吗
      债务人欠钱不还犯罪吗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建议到法院起诉,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构成犯罪。首先,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在借钱时主观方面就抱着不想归还的心理,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钱,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在认...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实践中不管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造成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双方都是要各自生活,因此除了会取得财产外,同时也有可能欠债。那此时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毕竟此时夫妻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最长是六个月,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往往与勒索财物型绑架罪混淆。那么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的呢?它与勒索财物型绑架罪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便由的我们来为您解释索债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 作为非法拘禁罪中的一种特殊形式,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往往...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一、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一、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需要共同承担,当然前提必须是离婚之前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