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非法行医罪量刑处罚 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为他人治病,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怎么对非法行医罪量刑处罚
  
  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为他人治病,多数情况下就会构成刑事犯罪——非法行医罪。但在具体定罪处罚之前,需要先对非法行医进行认定,您知道是如何认定的吗?而非法行医罪的量刑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非法行医罪
  
  1、本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前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是技术过失,而后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2、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这三罪行为均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区别在于: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二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后二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不包括过失。
  
  (3)发生场合不同。本罪发生于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过程中,而后二罪发生的场合不限于此。
  
  (4)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而后二罪仅侵犯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并不侵害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
  
  3、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三罪均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二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后二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不包括间接故意。
  
  (3)发生场合不同。
  
  (4)客体不同。
  
  二、非法行医罪怎么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知道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有多个幅度的,其中一般情节的话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如果造成了患者死亡的话,那么最高可以处15年有期徒刑。
  
  


·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
      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一、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1、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


·重大医疗过失,患者死亡
      重大医疗过失,患者死亡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 (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民事责任除外),其处理机关...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责任度分几种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责任度分几种 在我国,不管在什么方面,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发生纠纷,当人与人之间发生纠纷时,无法调解的时候,就会走上法院诉讼的道路。当当事人在诉讼的过程之中遇到的无法解决的问题就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解决,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司法鉴定,那么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责任度分几种呢?下...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在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并存的环境下,医疗事故也频频发生。关于医院及医务人员是否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这个问题,法律上也做出了解释。那么在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为您解答。一、医疗损害责任官司医疗损害赔偿...


·医患纠纷赔偿依据
      医患纠纷赔偿依据 身体出现问题就应该去医院治疗,但是在治疗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因为医院方面的疏忽导致个人受到损失,不管是病情加重还是导致更多问题出现,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医院来解决的。当前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医患纠纷赔偿依据政策,这些内容是我们遇到这类问题时必须要去了解的。 医患纠...


·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赔偿?
      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赔偿?医疗纠纷的赔偿,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


·如何与医院协商医疗纠纷?
      如何与医院协商医疗纠纷?一、如何协商 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 2、卫生行政部门主持针对医疗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医疗纠纷双方达成协议。 3、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


·一.非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终局裁决适用吗?
      一.非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终局裁决适用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


·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
      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 出现了医疗事故首先要先确定好事故的责任,之后如果已经确定了责任那么就要对纠纷进行调解了,但是在调解的时候如何调解以及调解的方法各地区的规定都是不同的,那么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呢?我们这就和您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一、何为医疗侵权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侵权或者其他侵权,应当承担的以侵权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医疗技术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