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感情纠纷杀人了怎么判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过失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嫌疑人拐卖儿童最高判什么刑
      嫌疑人拐卖儿童最高判什么刑?拐卖儿童最高判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量刑标准如下: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


·犯罪人本人妨害作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犯罪人本人妨害作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


·刑事诉讼法的辨认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辨认在很多情况下是属于一种侦查行为的,辨认人需要根据自己对辨认事物的了解程度作出真实的辩论意见,正常情况下,辨认的事物和工作人员调查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才是正常的,否则胡乱辨认,肯定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工作人员的侦查方向的。如果公安机关需要我们作为辨认人去进行辨认的话,那就一定要了解...


·公职人员收受烟酒算不算受贿罪
      如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其中有的人会钻法律的漏洞,认为只是收受他人的钱财,才会被认定为受贿罪,如果仅仅是收受烟酒等物品的话,则就不算。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收受烟酒算不算受贿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职人员收受烟酒算不算受贿罪 是受贿行为...


·如何对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处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涉嫌犯罪。那么,此时该如何对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多为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共同阻挠、妨害、抗拒执行的其他...


·刑事申诉书是怎么写的
      犯罪嫌疑人认为法院对自己的量刑过重或者自己不应该被判处刑罚时,是可以提起申诉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刑事申诉书的撰写问题,那么您知道刑事申诉书是怎么写的吗?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范本,供您参考。刑事申诉书范本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申诉人因被告人????????? 强奸...


·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吗?
      刑罚是最严重的处罚,所以,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触犯刑法后,第一时间不是选择投案自首,而且选择逃跑,心存侥幸不会被抓住。那么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吗?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没有到案的被告人或者犯...


·对于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对于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


·刑事诉讼法收取保证金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收取保证金标准是什么第七条规定,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我国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包括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