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员工社保可以补缴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可以的,单位出现社会保险费应缴未缴情况可以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单位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提供员工劳动合同(由单位工商注册地劳动保障事务所鉴定盖章);工资发放花名册(复印补缴期间所有员工的工资单原件,并经单位财务盖章)。行政执法补缴的,另带劳动监察执法部门整改书、劳动争议仲裁书、社保稽查整改通知书、法院法律文书等材料。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时候用人单位为了不想承担责任,就会导致一直拖延不去申请工伤认定。作为受伤的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可以撇开用人单位,自己直接向认定部门提出认定申请。那此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都?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都有哪些要求 工程质量一直作为我国政府比较重视的事件,对我国的国家财产和百姓安全都起着比较大的作用和意义。我国的相关部门也对在建和即将竣工的建筑物进行相应的检查,那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都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标准为什么?一 、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二 、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恪,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注: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牟,如:建筑采艟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为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蜜装分项工程;...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


·宁波市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工伤鉴定在全国应当是统一的,但是可能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其他的一些因素在具体的实施方面会有一些不同,那么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知道一下宁波市工伤鉴定标准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


·开除员工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
      开除员工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怎么写?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须包含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通常劳动合同需要清晰填写岗位名称和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一般是三年,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


·要支付返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
      要支付返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 法律并没有禁止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再次参加工作,因此不少身体健朗的退休人员,在退休期间还是会接受公司的返聘,然后继续上班。在这种情况下,安排其加班的话,要支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要支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 由于退休人员不...


·腰部伤筋病算不算工伤?
      腰部伤筋病算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


·职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职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条件是什么?非职务发明创造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从事的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规定任务;二是没有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二、职务发明的具体认定及法律依据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