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收受他人的财物,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中有着明确的处理规定。那么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时,应该如何报案?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请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如何报案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只要提供线索即可。证据搜集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事情。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受贿金额数额较大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5条、第38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追诉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司法解释规定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节录)
  第十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
  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8)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的受贿数额以及受贿的细节进行处罚的,最高可以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司法上,也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有了比较明确的解释。要是你还想了解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他方面的内容,你可以联系网站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工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当今社会,行业种类越来越多,越是高风险的行业所带来的经济收入也相对而言比一般行业要高,既然是高风险的行业,那么伴随的除了高收入,同样受伤的比率也相对高一些。如果在工作中不幸受伤,您知道工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吗?为您解答。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是每个工薪阶级都会遇到的事情,由于社市场上多为工资阶级,故而加班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有时即使是在节假日也是需要加班的,为了安抚这部分职员,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具体来说,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法定节...


·工伤认定老板不认咋办?
       一、工伤认定老板不认咋办?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承认无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不...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算社保么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算社保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算社保。经济补偿金包含社保。还包括奖金、加班费这些、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对于职工离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规定。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现在很多人和单位为了节省时间采取网签劳动合同的方式
      现在很多人和单位为了节省时间采取网签劳动合同的方式,因为也有很多工作是在家进行的,那么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理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理?希望能够为您带来一定的帮助,解答您的相关疑问。 流程: 注册第三方电子缔约平台→交易双方使用买卖盾数字证书登录→编辑上传...


·一、法院起诉误工费信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法院起诉误工费信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


·工伤认定后有什么待遇 谁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经过认定确定了劳动者的人身伤害情况构成工伤的话,之后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不过这期间还需要作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才行,不然享受待遇也没有一个依据。那通常工伤认定后有什么待遇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后有什么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仲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劳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仲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


·工伤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
      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 一、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 <<劳动合同法>>已经明方规定了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的.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一、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 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规定,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