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允许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是不允许的。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章监督管理的内容要求,国家严禁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但是可以授予分公司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资质证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第三十三条(动态管理)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结合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企业信用等实际情况对相关许可条件及开发经营活动进行定期、不定期或临时检查,实施资质动态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等相关资料,并作为企业升级和延续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人员管理)在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过程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履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的相关职责。
  
  第三十五条(资质检查)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章程、验资报告、相关业绩、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材料;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主要负责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职称证明、资格证书、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证明材料;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其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三十六条(网上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应当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积极推行资质审批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信用档案、从业人员管理等电子政务工作。
  
  第三十七条(资质处罚)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原资质审批部门可以撤回其资质。被撤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申请重新核定资质。
  
  第三十八条(资质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资质审批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一)资质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新标准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新标准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新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


·新化县化溪公路征收土地户可买社保吗?
      新化县化溪公路征收土地户可买社保吗?近几年,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征收越来越频繁。但由于土地被征收之后,有大部分原土地使用权人就失去了经济收入。以新化县化溪公路征收土地为例,在该土地征收过程中,许多群众变成失地人员,经济收入没有保证。而社保则是对这些人员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那...


·场地租赁协议是什么样的
      场地租赁协议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在办大型活动的时候,都会选择租赁场地。所以就要和租赁房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凭借租赁协议来交待和说明场地租赁的相关事宜。在两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场地租赁就完成了。那么场地租赁协议是什么样子的? 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


·2023宁夏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宁夏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0880元/亩;旱地/园地:15440元/亩;林地:772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860元/亩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5712元/亩;旱地/园地:17856元/亩;林地:8928元/亩;牧草地和其...


·一、异地银行卡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吗?
      一、异地银行卡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吗? 异地银行卡身份证丢了需要先补办身份证,但可以打电话先挂失银行卡,异地补办身份证的流程是: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需要带上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申报纳税?
      在我国,不管我们做什么,在什么行业,我们都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我国在做出了相应的征税法律变更对相关行业进行了免税以及提高了征税起征点,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在需要向国家纳税的范围的,那么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申报纳税呢,下面您都跟我们一起来...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我国土地为国有制度,但是在经济生活中,免不了土地的流转。而在土地流转中,土地使用权的变化就变得十分重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土地使用...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有哪些?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有哪些?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个人或者单位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土地使用权不是一种无限期的权利,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续期。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


·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土地纠纷案件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当债务人的权益应债权人没有能力支付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土地最为债务人的财产,也是可以进行拍卖的,在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及时有效的查封 不论土地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