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间协议买房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可以?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大多数人在买房的时候通常会选择到房屋中介去买房,这时候就会和房屋中介签订一份居间合同。那么若是买房者仅仅只是签订居间协议买房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吗?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合同继续履行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继续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或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以外,对方要求履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二、仅仅只是签订居间协议买房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吗
  首先要强调的是,合同名称和形式并不决定合同效力,决定合同效力的是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如果《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不仅具有居间合同的内容,更具备了上述法律规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通过居间行为,已达成了房屋买卖的一致意见,并对买卖房屋的权利义务予以了明确,这样该《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不仅仅是预约性质,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且合法有效。至于双方约定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只是根据房屋买卖应办理过户手续之特性而须以格式合同的形式对双方的买卖关系予以确认,并不影响原已成立的合同效力。在这种情形下,只要根据合同约定,符合继续履行条件的,完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另外,由于房屋交易时,房管部门通常要求必须提供合同示范文本和履行网签登记手续,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履行该行为。实践中认为如果没有履行网签手续或者没有签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就可以随意违约的说法是错误的。合同的形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相应地,仅签署《居间协议》的,也不意味着就可以随意解除合同,也不是只要双倍返还定金就可以解除合同,不再继续交易。
  上述我们对合同继续履行的内容进行回答。我们知道合同义务一方若是没有正当的理由在合理期间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那么若是买房者仅仅只是签订居间协议买房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吗?我们认为是可以的,这个要求是符合合同的约定的。
  
  
  


·二房东租房合同模板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房东租房合同模板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经常租房的人们可能会发现,寻找合租容易碰到一个现象,不论是网络上发的帖子、报纸上刊登的信息,还是个别中介公司所提供的租赁房源,承租人最终成交签署合同时都已经很难与原房屋业主打交道了,越来越多的“二房东”替代了“原房主”的位置。那么,既然目前...


·夫妻房屋赠与有法律效力吗
      有不少夫妻会互赠礼物表达感情,比如手表、戒指等等。条件好点的,也会赠送房屋。那么,夫妻房屋赠与有法律效力吗?对于夫妻双方赠与的房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又该怎么分割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夫妻房屋赠与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房屋赠与属于赠与合同的一种,因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离婚人群在不断的增多,离婚带来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通常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有详细的说明,确保问题能够顺利的解决,不产生太多的纠纷,而拆迁房存在复杂性,那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


·按揭贷款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几种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按揭贷款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几种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2.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同意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当作银行的抵押物;4.所购买的房屋产权应该明晰,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6.需要在建行开户,并存入足...


·过户房产给子女有哪些方式
      过户房产给子女有哪些方式一、过户房产给子女有哪些方式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


·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现实中,有一些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未取得产权,但此时涉及到夫妻离婚,自然也是要对房产做出分割处理的。不过由于这样的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比较特殊,您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要怎样来分割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首先,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房产价值很高,双方都想获得更多的离婚财产。那么,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实践中...


·房子买来没过户又转卖的行为是否合法
      房子买来没过户又转卖的行为是否合法?房子买来没过户又转卖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自己还没有获得房子的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抵押,...


·一、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


·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与办理流程
      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与办理流程一、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 对房地产投资作价入股涉税及费用有: 1、 契税,按成交价的3%由被投资企业缴纳; 2、 印花税,按投资做价入股合同金额的0.05%由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分别缴纳; 3、 所得税,由投资方按评估入股价减去购买价的25%缴纳...


·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转租并不是不可以,但建议当事人最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房屋转租的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承租人将其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