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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纠纷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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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使用是国家对农民的政策,农民有权使用土地进行建宅。但面临宅基地使用权责任人更改时,我们会遇到很多问题,有些是转让,有些是继承等。因为人有生老病死,所以子女有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子女较多时,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纠纷发生就较频繁,接下来为您详细说明。
   一、宅基地使用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纠纷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一定要切记,禁止非法占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纠纷涉及很多法律知识,所以当您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优先采取有效措施,依据法律办事。发生宅基地纠纷,一定要合法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才能合理合法使用宅基地,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具体事项可以当面咨询律师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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