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一、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这个“过大”的概念比较模糊,
  
  如果是建委备案的审批,一般不能超过15%,否则就需要签订补充合同。
  
  如果是自己单位的就不好说了。
  
  即使是固定总价合同也会规定合同变更的相关条款的,既然已经签订合同,就需要看合同的具体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合同变更的相关条款,哪就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了!
  
  二、工程变更价款确定与管理是怎样的
  
  1、引起工程变更的因素工程建设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建设条件千差万别,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条件因数的影响大。所以,几乎所有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情况都会有所变化。正是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情况的变化,引起了工程变更。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1)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发包人对工程的内容、标准、进度等提出新要求,修改项目计划,消减预算等。
  
  (2)勘察设计问题建设工程设计中存在问题难以避免,就是国有大型名牌设计院也不例外。施工中常见的勘察设计问题主要有: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设计错误和漏项,设计深度不够,专业间图纸中存在矛盾,施工图纸提供不及时等。
  
  (3)监理人的不当指令。
  
  (4)承包人的原因承包人的施工条件限制、施工质量出现问题、提出便于施工的要求、对设计意图理解的偏差、合理化的建议等。
  
  (5)工程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周围环境条件变化、异常气候条件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不利的物质条件等。
  
  (6)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改变原有设计、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提出新的要求等。以上情况常常会导致工程变更,使得工程内容变化、工程量增减、施工进度计划改变、价格调整等,从而最终导致合同价款调整。
  
  2、工程变更程序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d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①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或尺寸;
  
  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③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在合同履行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做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一般的如果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超过合同预先规定的就要报批。上文中还为您介绍了工程合同的变更注意事项,希望对您在变更工程合同价款时有所帮助。
  
  


·劳动法是如何计算加班费
      劳动法是如何计算加班费 一、劳动法是如何计算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二、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 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在...


·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导致职工受伤的单位应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也可自行申请。若职工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可在拿到决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收到决定书后尽快决定是否复议。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以下是相关资料: ...


·十一两班倒加班工资怎么算?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加充分、完善的保障,国家法律不但明确规定了每天允许的企业或单位正常的工作时间,劳动法也对员工加班时的权益保障问题做了明确的说明,对于加班费的问题每个员工都很关注,特别是节假日加班的情况,但是现实工作中会出现两班或三班倒的工作情况,...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仕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书可以是个人书写,也可委托律师书写。...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劳动者因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


·申报工伤的流程是什么?
      就申报工伤的流程而言一共有三个大步骤,首先是受工伤,其次是拿到公司方面的工伤相关证明,最后是把这些需要的材料提交给工伤鉴定部门。受伤是确凿无疑的事实,这点除了遗憾没什么可说的,为了公司方面提供的工伤证明,暂时是建议不要离职的。 一、申报工伤的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 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源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到企业务工,就可以投保工伤保险了。它不仅是一个补偿性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有哪些
      解除劳动关系的肯定是要有一定的事由,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不能很随意的进行。那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有哪些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


·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
      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争议的话,此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处理。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现如今遇到这类纠纷,当事人都会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争议。而劳动诉讼也是有自己的原则的,那到底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