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
  
  (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6)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7)竣工图;
  
  (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
  
  (9)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对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除具有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外,还应当有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检验报告中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用于工程的哪些部位、批量批次、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符合规定的,签署合格文件。竣工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附合同。
  
  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包括: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金支付方法等。
  
  二、工程能不能未经验收就提前使用
  
  无论是单项工程提前交付使用(例如单幢住宅),还是全部工程整体交付使用,都必须经过竣工验收这一环节,并且还必须验收合格,否则,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或者经过竣工验收确定为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如果建设单位为提前获得投资效益,在工程未经验收即提前投产使用是违法的,由此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要承担责任。
  
  施工不是儿戏,竣工后都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才可以投产使用。验收需要具备各项条件,包括按照合同实施建设、相关资料档案齐全、必要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齐全、有相关单位签署的合格文件、以及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以上条件均达标后,才算是正式竣工。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一、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工程项目开工必备条款有哪些?
      开工必备条件:(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


·事实劳动关系由谁认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招收新员工都要求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书面签订代表着双方权利义务的确认,白纸黑字的合同书代表着双方的承诺。但是有时候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就很难为自己维权。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事...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疫情期间不可以不发工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签3次合同就不用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签3次合同就不用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建筑工程签订合同代表着是合作共赢,但是有时由于种种原因也会发生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处理不善,只能走法律程序,发生法律官司,提起法律诉讼。在法律上,对于诉讼的管辖有着明确的规定,明确不同诉讼的诉讼地点。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的有关知识。...


·个人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个人如果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事先就有必要了解清楚个人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的话提出了申请可能也是得不到受理。而此时就会涉及到申请认定的时间、部门、材料等等内容。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工伤认定程序具有非常严格的法定程序,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条...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是一个公司对一年工作优点与不足的总结,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每一个职工在年终的时候都会要进行一个详细的工作总结,担保公司也不例外。担保公司工作总结(职工)内容有什么,很多人都并不了解。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担保公司工作职工个人总结 一、...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一、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 ? ? ? ? ? ? ? ? ? ? ? ? ? ? ? ? ? 编号: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 根据施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